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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审判》丨深耕主责主业 激励创新发展 奋力书写知识产权保护“鹤城答卷”

发布时间:2025-12-30 09:05:15




    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系高质量发展、国家对外开放大局和人民生活幸福。新时代新发展阶段,社会各界对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的期待更高、要求更高,司法服务保障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责任更重。

    近年来,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黑龙江省首批被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试点法院,始终坚持黑龙江高院“一要二统三抓实”工作思路,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以理念革新破解体制机制障碍,以技术赋能提升审判质效,以协同共治延伸司法职能,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知识产权审判智慧和力量。

    高站位树牢正确审判理念

    理念是行动的指引。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突出科技创新的引领作用,对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作出部署。齐齐哈尔中院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找准法院工作的切入点和发力点,推动知识产权审判质效稳步提升,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以政治引领深耕主责主业。人民法院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机关,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机关,政治属性是人民法院的根本属性。齐齐哈尔中院始终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加强司法政策与宏观政策的有机衔接,自觉抓实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深度融合,运用政治智慧、法治智慧、审判智慧推动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以机制创新提升审判质效。强化制度供给,夯实法治保障基础。齐齐哈尔中院研究出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实施细则》,持续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做实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以最有利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最有利于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最有利于案件公正高效处理为原则,促进刑事追诉、民事赔偿、行政履职依法衔接、高效协同,在确保公正前提下做实提质增效。

    以公正司法激励创新发展。知识产权,一头连着法律规则,另一头连着科技和市场,与科技创新直接相关、紧密相连,是科技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重要桥梁。齐齐哈尔中院准确把握私权保护与公益保护、促进创新与维护公平竞争的关系,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兴产业案件,用足用好惩罚性赔偿,切实发挥行为保全、财产保全、证据保全的程序效能,促进经济社会在规范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

    高质量服务厚植为民情怀

    法治的根基在人民,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齐齐哈尔中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巡回审判彰显司法为民。人民法院要牢固树立“如我在诉”意识,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作用,更好定分止争、维护公正。为进一步增进人民福祉,齐齐哈尔中院创新设立黑龙江省首家跨区域知识产权巡回审判点,构建跨域案件“一小时响应”机制,持续加强对东北老工业基地关键技术、重点领域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形成“巡回审判+专业审判”双轨模式,力争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技术赋能破解审判难题。2025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以高质量审判服务保障科技创新的意见》,提出了25条98项切实可行的政策举措,为服务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系统性司法指引。为提高知识产权案件技术事实查明的科学性、准确性,齐齐哈尔中院组建知识产权技术咨询专家库,聘请电学、机械、信息技术等领域39名专业人才作为技术咨询专家,构建“技术调查+技术咨询+技术鉴定+专家陪审”四位一体事实查明体系,有效破解知识产权案件技术事实查明难题。

    司法守护擦亮本地品牌。知识产权是创新驱动发展的核心引擎,是文艺创作繁荣、文化产业蓬勃发展的重要保障。齐齐哈尔中院立足“世界大湿地·中国鹤家乡”的资源优势,与齐齐哈尔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签订《依法平等保护“鹤元素”文艺作品知识产权框架协议》,持续规范市场交易秩序,高效化解“鹤元素”知识产权纠纷;充分发挥司法在促进文化遗产的传承、运用、创新和保护中的积极作用,连续五年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经验做法及典型案例,引导行业形成尊重知识产权、崇尚公平竞争、积极开拓创新的良好生态。

    高效能构建协同保护格局

    知识产权保护点多、线长、面广,只有层层发力、形成合力,才能有利于实现知识产权保护的统一、协调、顺畅、高效。齐齐哈尔中院积极主动作为,凝聚各方力量,构建起跨区域、跨部门、跨领域的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体系,实现“1+N”综合保护的更佳效果。

    汇聚知识产权协同保护“鹤城力量”。齐齐哈尔中院健全知识产权领域行政执法和司法审判衔接机制,推动知识产权领域综合治理,指导辖区唯一具有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 ——齐齐哈尔市铁锋区人民法院成立“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室”,优化“行政调解+司法确认”工作流程,在案件办理、证据固定、法律适用等方面形成强大合力。

    打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鹤城样本”。地理标志具有标识产品来源地、彰显产品品质、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的重要作用。齐齐哈尔中院因地制宜,出台《关于加强地理标志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实施意见》,成立“地理标志司法保护中心”,建立35种地理标志产品及商标保护名录,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积极构建信息共享、协同共治、优势互补的地理标志保护模式,进一步筑牢地理标志司法保护屏障,有力支撑和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

    凝聚知识产权高效保护“鹤城智慧”。齐齐哈尔中院联合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探索建立“重点商标品牌保护名录”“高价值专利保护名录”互认机制,携手打造资源共享、合作共赢的知识产权审判协同模式;与西南科技大学共建“知识产权实践教学基地”和“知识产权审判理论研究基地”,健全知识产权审判人才培养、交流机制,既内部挖潜又建强“外脑”,还加强实践锻炼培养,加快形成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相对稳定的知识产权审判队伍。

    展望未来,齐齐哈尔中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加强知识产权司法服务和保障上更有力担负起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审判责任,奋力以司法创新实践书写知识产权保护的“鹤城答卷”。

责任编辑:王焱    

文章出处:中国审判、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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