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黑龙江省拜泉县人民法院的95名干警群体中,女干警有 28名,占全院干警总数的29%,她们遍布了法院的各个工作岗位,或没日没夜地打拼在审判一线,或默默地工作在综合部门,成为拜泉法院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气质、干练、大气 她是名副其实的“女强人”
她,一个二十五岁大男孩的妈妈;她,一个姐妹们的好榜样;她,一个多年从事法院工作的女法官。在家里,她是全家人的主心骨;在工作上,她雷厉风行、伸张正义,将生命的热情与忠诚,倾注于纷繁复杂的案件,在严肃的炉膛里练就另一种美丽;在生活中,她是全院女干警和姐妹们的依靠和榜样。她就是黑龙江省拜泉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冬梅。
她工作岗位变化相对较为频繁,2009年由院政工科长被任命为副院长,分管研究室、政工、行政审判、审判监督工作,2011年党组分工重新调整,她分管政工、研究室、纪检、民事审判工作。2014年1月任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分管办公室、政工科、法警大队,并协助院长管理信访和纪检监察工作。而无论分管工作怎么变化,她一直都是院内的“大忙人”,因为即使她不管信访工作,院内难缠的信访当事人也都只有她出面才能平息;虽然她不管执行工作,但执行案件的当事人说只有王院长说话他们心里才有底。平时在院里王姐、王姨是她的代名词,很少能听见王院长这样的称呼。
对待工作,她雷厉风行、伸张正义、彰显人文关怀
那是在2011年的10月份,拜泉县兴农镇农民李某,在为被执行人靳某的建筑工地开四轮车拉料过程中身受重伤致高位截瘫。李某的父亲身患小儿麻痹,母亲患有严重的抑郁症,没有劳动能力。家庭出现变故后李某的妻子也离他而去,扔下一个8岁的儿子无人照看。李家为了给李某治病,欠下了不少外债,生活十分困难,处于崩溃的边缘。拜泉县人民法院在2012年10月作出判决,判令被执行人靳某给付人身损害赔偿金42万元。自2013年4月拜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接到执行申请后,多次找被执行人靳某执行,靳某先后给付了22万元赔偿金后下落不明。经查靳某没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此案执行陷入僵局。这种情况下王冬梅副院长亲自带领执行局长多次协调靳某施工工程的甲方单位及县财政局,经过王院长的多次努力和奔走,最后从工程款中拨付20万元支付给李某,使此案圆满执结。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原告靳某某因交通肇事造成植物人,长期卧床,给家庭生活造成极大困难。由于被执行人无执行能力,案件无法执行,被害人的妻子王某某上访情绪非常激动。这时又是王冬梅副院长主动捐款并组织全体干警为其捐款捐物,价值近万元。同时积极为其争取司法救助,现已到位近10万元,并协商民政局为其办理低保,使信访人的生活困难得到改善,上访情绪得到稳控。她就是这样通过对当事人生活上的关心、感情上抚慰,拉近了与信访人的情感距离,增强了当事人对法官的信任感。现在很多上访当事人都是到法院直接就找王院长,他们说,见到王院长心里才有底,王院长说的和答应的他们才相信。
对待同事,她关怀备至、体贴入微,是同事们的“大姐大”
院里无论谁家大小事她都第一个到场忙前忙后,无论是干警家里有个红白喜事,还是干警遇到什么困难她都随时出现。院内干警都喜欢在她的主管下工作,因为她是公认的“护犊子”,她手下的人有错误毛病她能明确指出来严厉批评毫不留情;工作干的出色她也会正面表扬,用她自己的话说“有毛病就得说,就得改,但是工作干得好咱们也不能埋没”
院内2007年招录进一名书记员,当时这个女孩被分配到了政工科就在王院长主管下工作,因为政工科的工作繁杂琐碎而且都要求严格不容得一点马虎,但看似很聪明的这个女孩每次工作都完成的很逊色,这时候王院长没有考虑给她换个部门工作,而是找出病因所在,后来发现这个女孩最大的毛病就是不细心,用王院长的话说:“这孩子太毛楞”。王院长在找到病因后就多次找这个女孩谈心谈话,并且手把手亲自带着她完成每一项工作。半年过去了,情况稍有好转,一年过去了,工作基本可以自己单独完成,两年过去了,三年过去了……终于王院长很欣慰的说:“这孩子终于出手了”……
院内家是外地的年轻干警比较多,结婚基本都回到自己老家举行婚礼。王院长晕车非常严重,每坐一次长途车她都跟生场病一样难受,但是几个年轻干警的婚礼她都亲自去参加并作为“娘家人”送上最真挚的祝福,让干警的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感激。特别是对近年来新招录的年轻干警,她把这些干警都当做自己的孩子一样。
院里有个“小山东”,因为家里是山东临沂的,通过公务员考试只身一人来到拜泉法院工作,王院长看着孩子一个人不容易,经常嘘寒问暖并多次找到家里吃饭,让“小山东”感激的不知道说啥好。“小山东”是一个不善于言表的人,有一次他当着很多同事的面说了句:“王姨就跟我妈似的,对我真是太好了”说的时候眼睛里闪着泪花……
今年院里有两名女干警生病需要住院治疗,王院长都是第一时间亲自到医院去看望。回到院里后她就开始自责,她说平时工作中对姐妹们要求太过严格,生活中关心的太少了,她下定决心说以后一定要忙中作乐,要在工作中适当的领女干警减压。正赶当时市中院要组织一场法院文化建设的大型文艺演出,王院长立即决定组成一个舞蹈队,让女干警们放松一下心情……
女干警们深深体会到了王院长的用心良苦,并都在心里偷偷地幸福着,她们都在为能有这样一位女领导而骄傲而自豪而幸运……
对待家人,她尊老爱幼、贤淑良德,是全家人的“福星”
走进王院长的家,面积并不大,虽装修简单却很温馨,可以说是窗明几净、一尘不染。客厅和卧室的墙上挂着她们全家人的照片。卧室里一角的柜子上,放着几个小摆饰,那都是她儿子小时候的玩具她不舍得扔。沙发上,放着两对看似很新的靠枕,熟悉情况的都知道已经是十多年前的了。餐桌的一角放着一个酒架,上面摆着一瓶红酒,旁边挂着一套高脚杯,去过她家的人都说王院长还挺浪漫的呢!厨房里各种厨具餐具摆放整齐,用王院长的话说吃的东西不能对付,一定要用健康的厨具餐具,保证好全家人的健康是最重要的。她很会生活,这一点上她是全院女干警的榜样,她的观点就是家里的东西能用尽量别换新的,新东西都有辐射,包括被罩床单枕巾和室内的摆饰只要洗干净就行,不怕旧。而厨房用品和吃的东西绝对不能对付。
从家里的布局已经能看出王院长是个干净利索讲究生活质量的人了,她八十三岁的婆婆一直跟着她生活,她婆婆说这辈子哪儿都不去,姑娘家也不去,就跟着冬梅,冬梅去哪儿她去哪儿……
大家经常说很羡慕冬梅院长有一个和睦的家庭,其实大家心里都明白是王院长自己付出了很多的心血才打造出祥和美满的家庭氛围。用上得厅堂下得厨房来形容王院长一点不为过,这一件件小事儿,无一不体现出她热爱工作、善待生活的人生态度。
业务骨干、办案能手,拜泉法院的铿锵玫瑰
她独立审结各类民事纠纷案件1000余件,参与审理审核案件3000余件,2011年以来连续4年个人年均办案超150件,调解率85%以上,没有一件责任错案、缠诉案件、信访案件。她就是黑龙江省拜泉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王诗言。
是什么让一个基层法院的普通女法官让人如此的赞扬?让我们翻开她的工作日记去寻找答案。
“我是法官,能为百姓做点实实在在的事,是我最大的追求”
“我是法官,能为百姓做点实实在在的事,是我最大的追求。”王诗言在工作日记中这样写到。
2011年12月,130名农民工提起诉讼,要求判令被告金某、李某及一米业有限公司支付拖欠工资。案件受理后,时任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的王诗言立即组织庭内人员到有关部门了解情况,走访当事人,并与相关单位沟通,一个个、一次次地化解纠纷,足足忙活了一个月,最终使130名农民工兄弟在春节前拿到了工资款。事后,农民工们纷纷要以各种方式好好感谢一下王诗言,均被她婉言谢绝了。她说农民工满意了,我的心也塌实了。
今年 3月份一天,一个陌生男子的电话打到了王诗言的办公室,这名男子向她诉说母亲瘫痪在床、行动不便,其兄长又长期不尽赡养义务,现在他母亲委托他向法院起诉要求其给付赡养费。了解情况后,王诗言带领审判人员驱车一个多小时来到克东县老人的居住地,为老人上门立案。经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后长子被她的诚意打动了,同意每年给付2000元赡养费,其余子女也把赡养费自愿交给法庭,请求法庭将赡养费交给母亲。当时,李老太握着王诗言的手,涕泪横流……
她以自己的诚心、耐心,感动着每一位当事人。
“工作要做在前头,矛盾要解决在源头,社会效果要放在心头”
民事审判二庭管辖拜泉镇内的大部分民事案件,居住人员密集,案件结构复杂,身处这个环境,工作稍有不慎,后果不堪设想。为此,王诗言时常告诫自己和庭内工作人员:“工作要做在前头,矛盾要解决在源头,社会效果要放在心头。”
原告吴某某老人与被告李某于2002年5月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协议,当时并未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现诉争房屋涉及拆迁补偿安置的问题,此时被告李某却拒不履行协助原告吴某某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义务,导致原告无奈诉至法院。在诉讼过程中,老人情绪激动,如处理不当就有进京上访的苗头。她初步了解到案情后,做了大量的细致调查工作,最终依法、依理确认了双方签订的买卖协议有效,并责令被告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协助原告将诉争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到原告名下。被告李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市中院依法维持了一审判决,也终于解除了困扰老人的心中烦忧。事后吴某某老人将这“铁肩担道义,倾心解民忧”饱含深情的一面锦旗送到了王诗言手中,眼里的泪花流露着老人的感激之情……
2012年4月份,7名辖区某村农民代表集体上访,要求当地政府为他们解决农田涝地排水纠纷,政府没有解决好,两个村的农民情绪激动欲持农具拼斗,政府领导找到法院求助。她带领全庭审判人员立即赶到现场,稳定局面,并及时带领审判人员经过两天的调解,化解了矛盾,合理解决了水稻用水问题。辖区党委、政府的负责同志事后专程来到民事审判二庭致谢,握着她的手真诚地说:法庭和法官为我们帮了大忙,解决了生产和民心问题,又维护了社会的稳定,我们农村管理工作离不开法律和法官啊!
王诗言出任民事审判二庭庭长后,深入辖区4个街道20余个社区,大力开展诉外调解,获得了社区群众的一致好评。
“判决一件案件不困难,化解矛盾、定纷止争才是真本事”
王诗言是公认的“调解高手”,同事们常说,在她那儿,调解已经成为一种自觉和一门艺术。她说:“判决一件案件不困难,化解矛盾、定纷止争才是真本事。”
她经过多年的调解工作探索,总结出了把住立案关口调解、把好庭审调解、把握时机调解、把紧案情调解、把准事实调解、把牢法律调解和把关人民调解的“七把”调解机制。通过运用“七把”调解法,全庭85%的案件通过调解结案或撤诉,案件调解率明显上升,上诉率明显下降,当事人满意率明显提高。2012年5月,一位当事人和哥哥发生矛盾,大打出手,闹到法院。事情不大,由于面子问题,法院几次调解均未成功,案件承办人准备一判了之。但是,为了避免这对兄妹“打一次官司,结一世冤仇”,王诗言一连好几个电话找被告:“这个案子咱们抛开起因、对错,你说咱们作为妹妹,向哥哥低个头赔个不是有什么丢分儿的呢……”真诚最终唤醒了亲情,被告主动找到哥哥认错、赔礼。至此,一起剑拔弩张的纠纷,最终化解于无形。她每次外出办案,很多当事人都愿意与她说话,唠家常。老百姓说:“王法官的话,我们能听懂!”
“我不能让老百姓带着对法律、对法官的怀疑离开法院”
王诗言常说“老百姓终其一生可能就打一回官司,我不能让老百姓带着对法律、对法官的怀疑离开法院”。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她也经常遇到熟人前来说情、朋友有求于已、金钱送至眼前,但她时刻提醒自己:我是一名人民法官,我的权力来自于人民,我的职责是为人民服务。背叛自己的职业道德,就是有负于人民的重托。
有人问她,为了自己所谓的“正义”失去了多年的好友,也得罪人,你后悔吗?“不,我从不后悔,既然我选择了法官这一职业,就要对得起自己胸前的天平。”王诗言坚定地说。
她就是这么一个普通而平凡的基层女法官,铿锵玫瑰却在平凡中绽放;没有什么显赫的功绩,却在审判一线默默地履行着一个人民法官应尽的神圣职责。她在日记中这样写道:绽放的玫瑰虽然也有凋零,但我要把馨香留给百姓。
外柔内刚、惩恶扬善,她用侠骨和柔情诠释着刑事审判工作
有这样一位女法官,她有着男性的果敢坚毅又兼具女性的稳重缜密,经她办理的刑事案件全部认罪服法;她更有着视当事人为亲人的为民情怀和维护法律公平公正如同自己生命一样的胸怀,无一起案件的矛盾在刑事审判庭发生。这位有着27年工龄,18年院龄、14年党龄的女法官就是黑龙江省拜泉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刘春妍。
她每天面对的是男人应该面对的刑事审判工作。而她用她那柔弱的身躯和强大的内心矢志不渝地力求上进,一步一个脚印,步步足迹闪光,不愧为拜泉法院法官队伍中的佼佼者。
努力工作,恪尽职守
1996年刘春妍同志初到拜泉县人民法院工作,任民事审判一庭书记员。作为一名书记员她工作勤奋、严于律己,确保自己记录的每起案件都清晰、准确、完整、无误。虽然初到法院工作的她对审判业务并不熟悉,但刘春妍同志始终坚持向老同志学习,并坚持自学,一有空就翻阅法律书籍,熟悉有关法律知识,不断提高法律素养和业务水平,于2006年通过了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并被认命为助理审判员。
2007年8月刘春妍同志通过竞聘走上了立案庭副庭长的岗位,立案庭是人民法院彰显“文明、高效、公正、为民”的现代司法理念的窗口,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前沿。到立案庭后刘春妍同志迅速找准自己的位置,尽快进入角色,认真履行职责,以忘我的工作热情和严谨的工作态度,协助庭长搞好各项工作。在立案庭刘春妍同志主管审判流程管理工作,她对流程管理进行了不断的完善和细化,使之在审判实践当中更具可操作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利用计算机局域网络对案件进行全程跟踪问效,通过这一有效措施,切实提高了审判工作效率。
2011年因工作需要刘春妍同志任民事审判一庭负责人,在办理案件时,她时刻注意做到既严格依法办案,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合情合理,讲求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不是为结案而结案,而是既解决纠纷,又解决当事人的疾苦;不是为调解而调解,而是努力促进当事人双方换位思考取得谅解;不是为办案而办案,而是要促进社会的安定团结。
2014年她任刑事审判庭庭长。她深深体会到肩上的担子更重了,责任更大了。她以地方经济繁荣发展、辖区百姓安居乐业为工作出发点,始终以依法办案、稳定社会的原则处理每一起案件,并根据多年的审判经验,不断优化服务模式,开创新的庭审方式。自刘春妍同志任刑事审判庭庭长以来,短短几个月的时间里,刑事审判庭的结案率达到了100%、刑事和解率进一步上升,无一错案和超审限案件,也无当事人上访缠诉的现象发生。刘春妍同志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和优秀的工作业绩得到了领导及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严于律已,清正廉洁
作为一名中共党员,能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和实践,刘春妍同志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三个至上”的宗旨,时刻提醒自己是人民的公仆,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她把审判工作看成是为人民服务的具体体现,努力为人民排忧解纷,且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检验自己审判工作的最高标准,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审判权。
默默耕耘,无私奉献
刘春妍同志在工作中与生活中,严于律已,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处处起着模范带头作用。在工作中始终以一个共产党员的身份严格要求自己。2012年被县政府记三等功,同年被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法院系统“办案标兵”的荣誉称号,2013年被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优秀法官称号
耐心细致 她用微笑收纳繁杂,她自己说她是小太阳,她每天都传递着正能量,她的座右铭是“忙,并快乐着”
法院的综合部门更是少不了年轻女干警的身影,82年出生的“小太阳”就活跃在院政工科,用她的耐心细致将政工科繁杂的工作打理得井然有序。
“小太阳”名字叫郑艳玲,她是2007年通过全省公务员招录考试由一名人民教师考录到法院工作。刚到法院工作的时候,看到同伴们都被分配到业务庭而自己却分配到了综合部门时,自己也踌躇过、失落过,但乐观的她很快调整了自己的心态,她觉得在平凡的岗位上也要踏实工作。于是她一心扑在工作上,不计较个人得失,在工作中她的协调能力和朴实的工作作风很快得到了领导和干警们的认可,业务能力也崭露头角。
基层法院的政工科,担负的任务是繁杂的。宣传工作在政工科、信息工作在政工科、网络管理工作、综治工作、普法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党建工作、法官晋升、警衔晋升、劳资等项工作也在政工科。忙碌与压力时时相伴,但收获与成果也不期而至。当她看到一份份文件表格按时上报和下发时,当她听到政工科的工作得到上级领导和广大干警的充分肯定和夸赞时,特别是在她来法院工作不到两年的时候就被评为全市优秀干警的时候,她露出了会心的笑容……
温文尔雅“小晋莹”蕴含大能量
91年出生的张晋莹被大家亲切地称呼为“小晋莹”,她个子小小的,一笑起来有两个甜甜的酒窝,乍看就像一名刚刚入学的大学生。说话慢声细语的她,到院之初并没有引起大家的注意,但在院里举行的一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知识竞赛中,这名小女子一改平日风格,字字如钢镚儿,声情并茂的回答让她取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也使大家一下子记住了这个“小不点”。
一进入法院,张晋莹就被分到了档案室,做起档案收发管理工作。对于法院工作的业务,她知之甚少,所以是忐忑的。接下来的工作,她耐心细致,很快就进入了工作角色。
上班没几个月,就到了年关。盼望着回家过年的小晋莹以为会轻松下来,哪料大量的卷宗却将档案工作推向了一个更为繁忙的台阶--年底卷宗归档,从12月初开始,她就边请教单位的老同事,边自己琢磨,制作归档记录表格,想措施想办法,怎样才能利用最少的时间把全院全年的卷宗合理有序的进行归档呢?她一改以往院里的老做法,别出心裁的把各庭科室排班归档,每天一个部门,并且她提前利用周末时间制定出合理详实的表格……
归档工作按照她的思路布局有序的进行着,而且是近年来利用时间最少,归档最为有序的一年,小晋莹在年底很出色的完成了全部卷宗的归档工作后露出了难得的笑容……
还有刚正不阿、豁然大度的宋党组;朴实稳重、严于律己的审管办刘主任;信访标兵、能担重任的立案庭李庭长;调研骨干、满腹经纶的研究室丁主任;不善言词、秀外慧中的行政庭栾庭长;朴实敦厚、性情直爽的办公室董主任;飒爽英姿的女警花法警大队的邓副队长;温柔贤惠,工作认真的监察室张副主任;善解人意、与人和善的信访办王副主任;平易近人、宽宏大度的马大姐;年轻有为、事业有成的小谢冰;能歌善舞、博学多才的小张莹;才貌双全、才气过人的小韩巍;风风火火、麻利干练的小汤汤;温柔能干、钻研业务的小张妍;踏实勤快、精明稳重的小郑莹;冰雪聪明、气质非凡的小王雪;性情豪迈、为人善良的小冬雪;寡言少语、记录高手刘欣欣;尽职尽责、心直口快的李琳琳;美丽大方、知书达理的小静怡;淑质英才、耳聪目明的闫英娜;文雅娴静、至善至美的小杜杜……
这就是拜泉法院的女干警们,凭着对法官职业的热爱,对审判事业的无限忠诚,发挥各自的专业素养,兢兢业业地工作,无时无刻不在展现着巾帼不让须眉的靓丽风采。她们用自己的言语和行动守护着天平的分量,向社会传播着公平正义的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