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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打击拒执罪初显成效 依安法院成功执结一起积年旧案

  发布时间:2015-01-08 14:01:55


    2014年11月27日,一面“人民公仆、执法为民”的锦 旗被几位沧桑、质朴而又难掩满面喜悦的农民郑重地送到齐齐哈尔市依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长朱洪杰的办公室中。不顾一路的风尘仆仆,他们激动地表示,一定要当面感谢各位执行法官十几年的不懈努力与坚持,到手的执行款,每一分都凝聚着法官的沥沥心血。

    1998年3月20日,居住于齐齐哈尔市依安县双阳镇的张长德向袁庆德借款10000.00元用于养猪,双方约定月利2.5%并于1999年3月20日还款。张未按时还款,袁庆德多次索要未果,于1999年9月4日向依安县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被执行人张长德给付借款本息12579.00元,并于1999年10月9日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依据执行裁定书,查封了张长德的3头母猪、1头公猪及27头仔猪,查封当晚,张长德私自将31头猪处置后全家搬离依安县下落不明,其全家的23.4亩承包田也已转到其弟张长志名下,此案被迫中止执行。

    今年11月以来,全市法院开展了集中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专项行动,依安县法院执行局梳理涉拒执罪案件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2014年11月7日,张长德被抓获并押解回依安县。随即,张长德及家人主动来到依安县法院执行局协商偿还欠款一事,在执行法官的调解下,张长德与袁庆德达成协议,张长德一次性给付袁庆德借款及利息,共计人民币34000.00元。至此,历时15年之久的积案顺利执结。

    此次联合打击拒执罪的专项行动,为执行工作扫清了很多障碍,在强大的高压态势下,一些“老赖”主动履行了义务,司法公信力得到稳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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