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中院扎实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加强协调,以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办理为重点和突破口,多措并举、取得实效。
齐齐哈尔中院强化了对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办理的组织领导,由法院院长负总责、执行局长负直接责任,领导靠前指挥,实时跟踪案件进展情况。针对案件不同情况,逐案登记、逐案核对,认真查找和分析案件未结原因,有针对性的制定具体清理措施和执行方案。同时,齐齐哈尔中院及时将案件情况向当地党委汇报,积极借助党委、政府的力量化解案件。针对梅里斯区部分涉案党政机关可供执行财产有限、履行能力较差的实际情况,齐齐哈尔中院积极协调梅里斯区委、政府,通过区政府财政拨款、垫付和党政机关领导筹款垫付等措施,确保案件依法执行到位。
通过此次集中清理,齐齐哈尔中院共执结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5件,结案标的17.49万元。目前,齐齐哈尔市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已全部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