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讷河法院多措并举 让失信“老赖”寸步难行

发布时间:2015-01-27 11:06:24


近日,行色匆匆的郭某在讷河法院受案大厅迫不及待地大声嚷嚷:“我要找我的承办人张法官,马上就还钱,再也不跑了,请你们把我从黑名单里撤回来吧。” 

2011年11月,郭某与某贸易公司因保管合同纠纷对簿公堂,一审判决郭某赔偿贸易公司35万元,郭某不服,提起上诉,中院经审理后维持原判。此后3年,郭某不仅分文未付执行款,还到处躲藏,玩起了失踪。讷河法院依法将郭某的姓名登上了失信者黑名单。因郭某急需购买机票而被民航限制购票,并被告知因其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而被限制了高消费。面对窘境,他感慨道:“以前没觉得欠钱是多大的事儿,跑了就没事了, 没成想现在法院动真格的了。”迫于压力,他主动到法院上交执行款,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协,郭某一次性还清本息共计40万元。自此,一起恶性拖欠执行款的老赖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打击老赖,不能单靠法院一家孤军奋战,需要全社会各部门的互动协作。讷河法院在市中院的指导和统一指挥下,通过上报失信者名单,联络地方媒体,在报刊、闹市区显示屏、公交车上循环播放失信老赖信息等措施,加大群众可知度,鼓励社会群众积极举报失信者行踪和财产下落。同时又将失信者信息发送到各大银行、铁路、民航等部门,限制其高消费,并通过网络系统查控其行踪以及财产信息。

 通过一系列得力举措,形成打击失信“老赖”的高压态势与强效合力,有力的推动了法院执行工作的开展。



                                  编辑:执行局综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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