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2月11日发放现场,农民工高兴地从富拉尔基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萍手中领取被拖欠的工资。
法官为其讨回了血汗钱,老汉喜不自禁
图为2月6日发放现场
富拉尔基区法院节前为农民工集中发放100万工资执行款
2月6日和11日下午,富拉尔基区法院执行局召开集中兑现农民工执行款大会,两次分别向28名农民工集中发放拖欠的工资执行款100万元。11日下午,农民工王某领到拖欠的工资,在现场激动地对参加发放仪式的该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萍说:“谢谢富区法院帮我讨回了血汗钱,这回俺可以和家人过个安稳、快乐的春节了!”此案能够及时为农民工追讨拖欠工资,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让农民工过上一个祥和、快乐的春节,使百姓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情,取得了积极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据富区法院执行局局长刘亚轩介绍,去年4月23日,富拉尔基区法院执行局受理一起28位农民工申请执行江苏禧跃建设实业有限公司、哈尔滨清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款的案件,标的额达935 615.0元。经查,这28名申请执行人均为哈尔滨清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招用的农民工,2012年哈尔滨清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对位于富拉尔基区的某工程进行施工。然而工程竣工之后,农民工却没有拿到该项工程施工的工资。经多次催要未果后,28名农民工将江苏禧跃建设实业有限公司、哈尔滨清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一起诉至富区法院。因哈尔滨清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无建筑资质,富区法院判决江苏禧跃建设实业有限公司与哈尔滨清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共同支付农民工工资935 615.00元。判决后被执行人不服上诉于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认定原判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未在法定期限内及时履行相关法律义务,28名农民工向富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至执行期间逾期利息,总计100余万元。该院及时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然而被执行人拒绝自动履行义务,为了早日将他们的工资款执行到位,为尽快促使被执行人履行相关法律义务,执行副局长杨占录一方面尽力做被执行人的工作,一方面加大执行力度寻找被执行人财产对其工商信息、银行存款、房产等财产进行了调查。执行干警多次转战哈尔滨、江苏省南京市等全国多地调查取证,发现被执行人江苏禧跃建设实业有限公司在第三人处有债权300万元,执行员依法对江苏禧跃建设实业有限公司的债权100万元予以强制扣划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