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富拉尔基区法院立案大厅安检口,我做为一名女法警和一名保安正在有序地进行值勤安检工作。14时20分左右,突然听见门外传来女人的哭闹声,随即走进来一位老人,我马上询问有什么事,并让其出示身份证进行登记,她不容分说,便躺在地上大声哭闹、辱骂,并要求见院领导,她的这一举动引来不少前来立案的围观群众。
按照规定,首先我们用手持安检仪对其进行检查,没能发现其带有危险物品,同时使用执法记录仪对其进行录像。为避免群众围观,我们采取将老人及时控制在信访接待室内。在老人不停的哭诉中,我感觉到她是为其儿子的事情来的。
我们立即向领导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同时联系相关部门,了解到这位老人是我院刑事审判庭的被告人王某的母亲,被告王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被告人的母亲早年丧夫,其儿子虽已结婚生子,但终因触犯法律走上犯罪的道路,老人家无法接受这一事实,加之文化程度低,试图以哭闹相逼,要求我院改判达到无罪释放。
了解到这种情况后,为防止事态进一步蔓延,我们根据应急突发事件预案各司其职,考虑到老人的情绪很难控制并且担心她会出现过激的行为,我们采取了耐心细致的劝解工作,可是无论我们怎么解答安慰,老人只是紧闭双眼,哭闹不停。尽管这样我们也不能束手无策,此时她表现出口干舌燥,身体疲倦,我们见此情况,马上一边拿出救心药物一边端来一杯热水,这一举动深深打动了老人,说出了一句话:“我喝点水”,看到了老人把水喝下后,情绪平缓,我们感到情况有所转机。与此同时院领导还为其联系律师,免费起草上诉状,告诉她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绝对不应采取这种形式,按照法律的规定目前在上诉期限内可以走上诉程序。通过对她的这种耐心细致的诉讼引导,和以实际行动感化消除误解,老人最终明白了道理,表示理解,最终同意离开,我搀扶起她送至门口。
至此,一起哭闹、扰乱法院秩序的事件得以圆满处置。我们司法警察要始终坚持“亲民、便民、利民”的工作基本原则,树立服务意识,争取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作者系富拉尔基区人民法院女法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