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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法院积极落实并高效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

发布时间:2015-03-09 12:24:45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以及省高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人民陪审员增选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市法院积极贯彻落实省高院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工作。截止到2014年年末,全市法院人民陪审员数量已经达到法官人数的两倍,为适应新形势下审判工作的需要,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目前,我市基层人民法院共有法官619人,在完成倍增计划任务中新增选人民陪审员1083人,现共有人民陪审员1322人,已经达到并超额完成了倍增计划任务。在增补的1083名陪审员中,由个人自荐的为362人,占增补人数的33.4%。其中,女性496人,占倍增总人数的45.8%;男性587人,占倍增总人数的54.2%;中共党员671人,民主党派24人,群众388人。

按照年龄结构划分为:30岁以下100人、3135140人,3640193人、4145284人,4650169人、515586人、566066人、61岁以上45人。在选任的年龄层次上,3650岁年龄阶段的人员所占比例较大,主要考虑为,此年龄阶段的人选社会阅历较为丰富,在群众中拥有较高威信,年富力强、拥有足够的精力完成人民陪审员工作,对于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具有积极作用。

在学历层次上,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18人,大学学历498人、大专学历317人,中专学历65人、高中及以下学历185人。在此次增选工作中,放宽学历250人,占增补人员的23.1%。在选拔时,侧重考虑到一批能得到群众信任、了解基层群众实际情况、善于和群众沟通、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化解审判矛盾、但学历较低的人选。这些人选,虽然学历不高,却能在一些民事纠纷案件上起到沟通桥梁和润滑剂的作用。

职业分布上多元化。在增补的1083名陪审员中,基层干部247人、人民团体成员33人、事业单位职员96人、专业技术人员149人、工商业人员75人、社区工作者196人、普通居民112人、农民113人、进城务工人员4人、其他人员58人。以上人员中,普通群众740人,占倍增总人数的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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