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耐心主持庭前调解
执行局长为双方辨法析理
拿到救命钱刘某欢天喜地
庭审现场
公开宣判
40余万元的赔偿款,对一位三级伤残、生活无法自理的28岁农民来说,意味着基本的生活保障金,甚至可以说是“救命钱”,但被执行人连“救命钱”都不给,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举家迁移,不知下落。近日,齐齐哈尔市泰来县人民法院对黄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公开宣判,认定黄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这起案件,泰来县法院于去年4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经网上追逃,公安机关在广西北海将黄某抓获归案,随后检方提起了公诉。
在法律的强大威慑下,黄某认罪、悔罪,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赔偿义务,并于一审开庭前,与申请执行人刘某达成和解协议,“救命钱”一次性全部兑现。
编辑:执行局综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