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全市法院广大法官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在“办案标兵”和“调解能手”评比竞赛活动中,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涌现出一大批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案件质量好、办案效率高,廉洁自律好、社会形象佳的“办案标兵”和“调解能手”。
为振奋精神,鼓舞士气,激励和调动广大法官创先争优的积极性,进一步推动全市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健康发展,市中院决定:
一、授予左齐、李朝东、李娜、张淑敏、梁丽娜、张丽超、石岩、任德志、张学博、王诗言、丁怀东、马丽等12名同志“办案标兵”荣誉称号;
二、授予戚丽英、王春华、王超、张丽丽、杨永龙、曹杨、徐万玉、郭海波、杨泽旭、刘宝、史伟东、滕飞、刘晖等13名同志“调解能手”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再立新功,再创佳绩。全市法院广大法官要以受到表彰的先进个人为榜样,严守司法底线,办公正案、精品案、廉洁案,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严守司法程序,讲究办案方式,不断提升执法办案水平;坚持为民便民,讲究办案效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不断改进司法作风、增强司法能力、规范司法行为,推进司法改革,进一步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量和效率,努力实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切实肩负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鹤城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