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业精神是人们在主观心理能动状态指引下对所从事的职业进取心理的外在行为表现形式,是人们积极向上、努力进取的内心原动力。
法官敬业精神的客观调动是指通过对审判人员敬业精神在客观上进行激发和鼓励,促使其产生有利于准确的查清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圆满完成审判任务的内心原动力。它既是领导艺术的重要体现,也包含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
一、法官敬业精神的激发是做好审判工作的内心推动力
法官能否做好本职工作,其工作积极性和敬业精神十分重要。有敬业精神,工作积极性得到充分的激发和调动,就有了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否则,就失去做好审判工作,更好的发挥自己爱岗敬业之主观能动性的基础。审判工作政策性、原则性很强,要求法官要做大量的审查去核实证据,做到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做到正确适用法律。为此,法官要做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不允许有半点马虎。如果法官缺乏爱岗敬业精神,缺乏人民法官为人民的意识和工作积极性,对事实证据不做认真细致的分析对比,不对证据进行正确的审查判断,粗枝大叶,得过且过,即使其有渊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审判经验,也无法进行准确认证,很难取得满意的办案效果,甚至会对案件事实做出错误的结论而导致错案的发生。有时候,两个法官的能力、资历相差无几,但由于爱岗敬业的积极性被激发和调动的程度不同而在审判工作中显示出的能力和水平相去甚远,这就是主观能动性是否激发所产生的内心推动力的不同所造成的工作质量和效率的差异。
二、法官敬业精神的激发是提高审判人员素质的重要途径
法官爱岗敬业积极性的调动和激发的一个重要方法就是实行公平竞争。竞争必然要产生一些利益冲突,使竞争双方都倍感压力,进而产生紧迫感。为了追求一个目标,实现自我价值,体现自我能力和自强精神,法官便会想尽办法去充实自我,在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上提高自我。在外部不断的促进和调动积极性的前提下,经过不断的挖掘自身潜力、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从而使法官队伍整体素质得到提高。
三、法官敬业精神的激发是法院圆满完成各项审判任务的内心基础
二十一世纪赋予我们法院审判工作以艰巨的任务,法院不仅肩负着惩罚罪犯,保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任,还肩负着运用法律手段,参与社会管理,化解人民内部矛盾,体现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等职能。如此繁重的审判任务没有法官的工作积极性和敬业精神是很难胜任的。只有充分调动和激发他们的爱岗敬业积极性,使其以高标准,严要求的工作态度来保质保量的完成所担负的审判任务,全身心地投入到审判工作中,极大限度的发挥其主观能动性,才能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审判任务。
四、法官敬业精神激发的渠道
首先,要设立行为最佳标准。法官在审判工作中,影响其工作效率的因素很多,但要达到的目标是最重要的。人的需要是其积极性的原动力,没有得到满足的需要为积极性的激发提供了可能,设立的目标是实现这种可能性的条件。法官敬业精神的调动和激发就要为法官设立既能体现审判工作总的目标又能与法官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奖惩措施,以此来激发法官的敬业积极性。为法官设立的工作目标可以是办案的数量、质量,也可以是达到一定专业水准和职业操守。
其次,满足适当的需要。需要是客观要求在人的主观世界的反映,是人们主观心理活动指导其行为的基本原动力。未得到满足的需要是激发其上进心的依据,因此,满足法官某方面的适当需要是激发其积极性的最重要的方法。包括满足合理需要,抑制不合理需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法官的需求结构和内容受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因素影响,也发生很大变化。法官由于自身素质的不同和客观条件的限制,其需要的内容、范围、层次及轻重缓急程度也各不相同,要针对性的对他们各自最直接、最迫切的需要进行满足,才能收到良好的激励效果。领导者要分析看这些需要是否以做好审判工作为目标,在满足其适当的合理需要前提下,对那些不切合实际的、不适当的需要通过思想政治工作进行积极地引导,这样即使有些需要一时得不到满足,也会使其心悦诚服,不会影响其积极性。同时要坚持公平竞争鼓励积极性。竞争会使法官形成紧迫感、求胜欲,令其精神振奋,努力拼搏,锐意进取。公平感更能激发广大法官的工作积极性和敬业精神,使先进的更先进,后进的赶先进。这种优胜劣汰会使法官们不断产生危机感和压力,是鞭策其前进的心理动力,使其敬业积极性得到永久保持。
五、选择准确方法和适当时机激发调动法官积极性
法官敬业积极性的激发,可以促进法官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和审判任务的圆满完成。调动和激发并不万能,不是对法官在任何时候都很奏效,所以,激励要有针对性,目标要明确。要针对每个法官的个性特点、兴趣爱好因人而异的进行,恰如其分的激发和调动积极性。其形式可以是精神的也可以是物质的。法官的积极性一旦被激发,就会焕发出极大的热情去投入工作。但审判工作是周而复始的过程,法官也会有新的需要产生。此时的领导者就应当根据他们的需要开始新的激发和调动。只有坚持经常激励,法官的积极性才能保持稳定和巩固,激发和调动作用才不至于夭折而得以充分有效地发挥,进而有力的推进审判工作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