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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基层法院以信息化建设推进司法公开的几点思考

  发布时间:2015-04-08 14:04:53


当下,随着我国法治建设逐步推进,群众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与此同时,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的需求也进一步增长,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已成为当前人民法院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及司法为民的动力之一。 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指出,实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最根本的就是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大力推进信息化在司法审判管理、司法人事管理、司法政务管理等方面的应用,以信息化促进司法公开公正。在信息时代的背景下,认识并注重科技的力量,将信息化建设作为法院实现司法公开的助推器、实现法院现代化管理,无疑将成为实现法院科学发展的必然趋势,也必将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各级法院工作的重中之中。笔者结合黑龙江甘南县人民法院当前信息化建设的基本情况,拟从基层法院信息化建设工作的现状、存在的常见问题和改善途径三个方面谈些粗浅的看法,以期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促进基层法院信息化水平的不断提高。

一、甘南县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的基本情况

自2008年甘南县法院新办公大楼建成以来,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录像机、照相机、执法记录仪等现代化办公设备在甘南县法院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信息化应用正逐步推广。

(一)甘南县人民法院现有计算机150台

其中在职干警65人每人一台,其他分别安装在审判庭、约谈室、会议室及资料查阅室。各类服务器2台,中心机房的所有设备进行了三级防雷保护,空调、二氧化碳灭火器等防护设备齐全。

(二)甘南县人民法院院门户网站

网址为 http://qqhergn.hljcourt.gov.cn/。甘南县法院网的开通,为甘南县法院进一步传递价值与沟通民意、展示形象与司法公开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宣传平台。网站共有法院概况新闻中心司法公开诉讼指南裁判文书等12个板块,甘南县法院立足于聚焦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新关注和省、市法院对司法公开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成立了新闻中心,增设新闻传媒中心办公室、信息采编发布室、阅览查询室,选配专职宣传员3人,兼职宣传员16人,办公室配备传真机、打印机、照相机和摄像机,各宣传员因才适岗地选择擅长的宣传版块,打造专兼职队伍协同作战格局,保证了网站更新的及时性和准确性。目前甘南县人民法院网的网站访问量已达到1192万余次,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三)甘南县人民法院局域网

甘南县法院局域网的建设和使用,不但提升了全院干警的计算机水平,而且提高了干警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自“案件流程管理系统”在甘南县法院启用以来,案件从立案、庭前调解、排期、开庭、结案、评查、归档、统计等各个环节都实现了网上运行,可以查询包括立案信息、当事人信息、开庭信息、审理信息和归档等每一起案件的详细信息,也可详细查阅各类案件的裁判文书、审理笔录等,实现了对案件流转各个环节的网上全程跟踪管理。既初步达到网上办案、网上管理的目标,又为案件质量评查和错案追究责任制提供了准确可靠的依据,也为审限管理提供了动态监督的平台。自使用案件流程管理系统软件以来,大大提升了甘南县法院审判人员办案的规范性、提高了办案的效率及质量。

(四)甘南县法院腾讯微信和新浪微博

腾讯微信为“甘南法院”,新浪微博 为“甘南县法院” (http://weibo.com/3977517710)。甘南县法院在齐齐哈尔全市法院率先开通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实现“微博、微信、网站”新媒体全覆盖,搭建起了一座人民法院和广大群众之间互动交流的新媒体桥梁。 通过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法院的工作动态、审判情况等信息,微博直播庭审、微信发送法律案例、判决书公开上网等举措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推进甘南县法院司法公开的进程,也拓宽了接受监督渠道。

(五)甘南县人民法院共有35个公共区域监控点

甘南法院的办公大楼走廊、大厅、5个审判法庭、10个调解谈话室及4个乡下法庭都可以做到实时录音录像,并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将相关视频、音频刻录成光盘。同时在5个位置设立门禁,在一楼立案信访大厅配备安检设施,实现审判大楼南北分区管理维护了法院审判工作秩序,并有效保障了法院干警及诉讼参与人的人身安全。

(六)甘南县人民法院在一楼大厅设立面部识别考勤点

通过人脸识别考勤系统可以查询每个干警的日常出勤及值班、加班情况,为日常考核提供可靠的数字依据,不仅使法院的绩效考评工作更加科学规范,还有效促进了干警工作作风的转变,提高了干警的工作效率。试行一年多以来,各部门执行情况良好,为法院各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进一步规范了机关工作纪律。

(七)甘南县人民法院在立案信访大厅专门设置了一台电子显示触摸屏

通过该触摸屏,当事人可以自助通过简单的操作在触摸屏上查询与自己相关的案件,可以查阅到案件分配到哪个庭室,由哪个法官承办,已经办理到哪个阶段,可以方便又快捷的了解案件的动态情况。

二、基层法院在信息化建设中存在的常见问题

(一)整体信息技术水平亟待加强

在信息化建设中,人的因素是至关重要的,法院全体干警能够熟练掌握操作程序,无疑是整个系统高效运转的基本保证。但现实情况是,法院一般干警普遍缺乏信息技术知识,相当部分干警的思想观念还停留在只要懂法、会办案就可以胜任法院工作的状态,对信息化的了解仍然局限于信息化无非就是是用电脑打字、上网查资料、发邮件,对信息化的意义及内涵、信息化的深度及广度缺乏全面、深刻的认识,尚未真正意识到信息化建设工作已成为信息时代法院发展的必然趋势。尤其一些年龄偏大的干警,因为对计算机各项技能的认知和掌握速度较慢,对信息化知识和技术缺少学习热情和积极性,认为自己肯定学不会、搞不懂,因而有些畏惧心理,导致对信息化软件的应用和熟练程度不能达到熟练运用并服务于日常审判执行工作的程度。

另一方面,基层法院缺乏既有信息技术专业知识,又熟悉相关法律知识的复合型人才。每个基层法院都配有专业计算机网络管理员,但这些专业计算机网络管理员通常欠缺相关法律知识,对法院管理方面的知识也知之甚少,因此导致计算机网络管理员在信息化建设上常常不能有效地实现领导的管理意图及日益发展的法院审执工作的需要,不能有效的将信息化建设与法院司法政务管理对接,无疑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法院信息化建设工作的开展。

(二)信息化建设缺乏有力的资金保障

信息化建设由于涉及面广,所以需要大量技术和资金来支持和维护,包括硬件设备的购置、软件系统开发及维护、人员的培训费用等,方方面面无不需要大量的资金作为保障。在基层法院办公经费本来就紧张的前提下再拿出钱来用于信息化建设无疑将对基层法院的经费运转造成极大压力。这就导致了一些基层法院认为进行信息化建设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对信息化建设的前景失去信心,从而产生畏难情绪,有的对信息化建设可谓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存在等米下锅的情况,信息化工作处于停滞状态。

三、对加强基层法院信息化建设的一些建议

只有不断提高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科技含量,才能顺利实现公正与效率,才能满足人民群众对诉讼服务的需求,结合基层法院信息化建设的现状及存在的常见问题,笔者建议基层法院对信息化建设工作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加强监管、保障安全,整合资源、科学规化,以更好的践行群众路线、实现司法为民,为百姓提供更优质、更高效的司法服务。

(一)提高对法院信息化建设的认识

“不谋全局不足以谋一域,不谋长远不足以谋一时”。在基层法院的案件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的背景下,审判工作难度日益增大,人民法院若不能审时度势、因势利导,充分认识到加强法院信息化建设对于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的重要意义,面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法院相对有限的审判资源之间矛盾的增加,基层法院定会无所适从、难以突破,进而制约基层法院的发展。而基层法院若能做到与时俱进、不断转变观念,把信息化建设看作是一项长期工程、一项必建工程,不断推出便于干警运用、易于老百姓接受并使统计分析更为便捷的高科技服务方式,不断提高法院司法服务的科技水平和科技含量,着力在审判工作与网络应用的结合上下功夫,并坚持不打乱原有工作秩序,积极稳妥地推进办公、办案模式的转变,提高办公效率和办公质量,改善办公条件,减轻劳动强度,实现管理和决策和科学化,防止和减少人为的差错和失误,平稳地实现办公平台的转换,把信息化建设落实、抓紧,做出成效。

(二)增强网络安全意识

由于基层法院信息化建设起步较晚,干警安全保密意识较差,时有干警随意使用U盘、移动硬盘等移动设备,内、外网共用一台电脑切换使用,导致计算机感染病毒的情形发生。同时基层法院的信息与网络安全的防护能力大多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技术人员的专业化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也仍待加强,所以很容易出现安全方面的隐患,不时给基层法院的信息化建设造成困扰。为了确保法院的网络安全,建议法院务必把安全作为信息化建设的重中之重,针对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切实需要及自身特点制定与之相辅相成的法院网络安全标准,加强网络安全防范教育,通过利用网络平台发放一些计算机安全方面的知识供大家学习,组织专门培训讲座及沙龙等形式,强化干警的网络风险意识,使干警在充分认识到网络安全重要性的前提下能够积极主动地进行学习,做到熟悉网络安全防范体系的操作和应用。

(三)制定信息化建设保障机制

科技强院是法院科学发展的必由之路,是建设现代化法院的重要内容,为避免信息化建设沦为迎合技术新鲜感的应景之作,就需要基层法院针对本院特点制定一套长期有效的制度规范,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统一建设、求同存异的原则,制定建设目标、范围和进度,形成长效机制,以保证基层法院信息化建设能够顺利进行。建议基层法院结合本院实际增设信息化专门机构,由专门的技术队伍负责落实信息化的系统建设、运行及维护。

信息化建设毕竟只是一种工具和手段,能熟练掌握并运用信息化技术及知识,才能真正实现信息化建设在基层法院推进司法公开的进程中的重要作用,所以法官自身素质的提升对信息化建设的推进无疑起到决定性作用。所以建议基层法院从法院实际工作需要出发,逐步增加对广大干警的培训机会及加强培训力度,使全体干警都能做到熟练掌握局域网操作的基本技能、熟练软件使用,逐步推进法院干警办公、办案模式的平稳转变,为法院培养既懂法律、又懂网络的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复合型人才。

为给信息化建设创造有利的有经济基础,基层法院应充分发挥自身主观能动性、积极开动脑筋、运用政策,争取上级法院和地方财政双向支持,采取自己拿一点、财政补一点、上级解决一点的办法,积极从各种渠道筹措资金,建立信息化专项资金,定期或根据实际需求对信息化建设进行投入和改造,合理利用有限的资金、技术以及人员资源,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开发与利用,同时又能满足日益发展的审判执行工作的实际需要。

  (四)提升信息化建设的内涵

  1. 摒弃作秀心态,务实经营

  信息化建设平台能为当事人及时提供案件审判、执行情况,有利于人民法院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提高司法透明度,满足当事人的关注,这是传统媒体所无法达到的,同时个案在信息化系统内的公开,也有利于办案人员规范司法行为,接受审判监督。信息网络的高度开放性、阳光性、秩序性将会实现能动的开放型司法,逐渐促使基层法院在老百姓心目中树立良好的司法形象。将信息化建设作为新时代促进司法公开的重要工具以及法院提供便民服务的有效平台,首先要戒弃政绩观念和作秀心态,要摒弃盲目跟风、流于形式之嫌,采取积极主动的态度和举措,务实经营、提升内涵,要体现为推进司法公开提供信息化手段的要求,要体现一心为民、群众路线的思想和为诉讼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信息服务的理念,真诚吸纳民意和面对批评,破除有碍信息化建设的作秀风。

  2. 建设数据管理库,从管理型向服务型的转变

  基层法院的信息化建设一定要从自身需求出发,以业务应用为导向,用开发带动应用,用应用指导开发,形成可持续发展的良性循环。随着信息化应用的逐步深入,干警对信息技术的应用意识都将逐步提高,一些潜在的业务需求也必将逐渐显现出来。这就需要信息化建设在广度、深度等方面进行全面完善,不仅要注重信息数据管理,也要注重信息数据应用,不仅要注重案件流程管理,也要注重案件实体管理,仅要注重信息内部流转,也要注重信息外部共享。如何实现信息系统从管理型向服务型的转变,在现有的条件下,针对法院案件数量持续增加,纸质文书存储的易丢失、易损坏、存储限受限的特点,基层法院打造建设自己规范的数据管理库不失为明智之举,不仅可以用于庭审录像证据保存、审判管理平台建设、案卷档案查询系统、裁判文书等信息的存储,同时可将本地区的一些成功判例、调研成果等能解决干警遇到的具体问题、提高工作效率,大家需要的与实际工作学结合紧密的内容放到这个平台,供基层法院干警下载使用。由于这些资料更贴近实际工作,更实用也更容易学习,这样对干警来说既方便又实用,同时还又能提高自己的工作水平,最终达到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为法院干警工作和领导决策提供有效便捷的服务,一定要把司法信息资源应用范围、应用深度的最大化作为信息化建设的目标之一,千方百计提高信息的使用效率,为使用者提供全面、便捷、高效的信息服务。

结语:

信息技术应用于法院审判业务,给法院传统工作模式带来了巨大冲击,但同时也给法院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随着信息技术和产品应用的普及,法院信息管理系统将成为审判工作的重要辅助手段和重要物质保障条件。如何使信息化建设与时俱进以更好的适应新形势下基层法院审判工作的需求,使信息化能够真正为司法公正、高效、权威和廉洁提供全方位、多层次、有力而及时的服务和保障,从而配合我国法院司法体制改革的进程,满足法院不断增长的应用需要,无疑需要更广范围的探讨和实践。

作者单位:甘南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林美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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