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家傲 . 致法官
作者:崔 霞 发布时间:2015-04-16 15:47:21
兰菊为友书为伴,常年劳作案牍畔,金玉丝竹不为念。
皆无憾,唯因法台心相眷。
律法为凭廉为鉴,身着法袍威严现,法辩理明曲直见。
齐夸赞,公正司法遂民愿。
责任编辑:王 雪
文章出处:铁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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