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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控系统显锋芒 十天解决民生案

发布时间:2015-04-30 08:43:54


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工作信息

第 12 期

执行局综合处编辑                    2015年4月22日


   近日,建华区法院执行局通过运用网络查控系统顺利执结一起涉民生案件。与以往不同的是,该案是在申请执行人无法提供被执行人财产信息的情况下,从立案执行到给付执行款仅用十天时间。 去年7月21日,刘某驾驶出租车与骑自行车的赵某相刮碰,造成赵某受伤及双方车辆损坏,经事故认定,刘某负全责。双方私下达成协议:刘某承担赔偿责任共计29,406.07元。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先行赔偿27,864.00元。

   由于刘某拒付剩余1542.07元赔偿金,赵某诉至建华区人民法院要求其赔偿。进入执行程序后,建华区法院执行人员依托新配备的查控系统先行将刘某的银行存款进行查询并与赵某取得了联系,但赵某无法提供刘某的财产信息,仅仅将希望寄托在执行法官身上。 被执行人刘某声称自己刚刚刑满释放,名下没房没车,连固定工作都没有,法院爱怎么执行就怎么执行。

   面对执行人员耐心细致的劝说,刘某终于同意来到法院与被害人赵某再次商谈赔偿事宜。 在与刘某谈话的过程中,执行人员反复释明国家法律政策,及一系列不履行法律义务的惩罚措施。但刘某坚持说自己没钱。 执行人员通过执行指挥中心查控系统仔细查找,发现刘某在邮政储蓄银行有一笔7000余元的存款,并立即予以扣划,对刘某隐瞒财产的行为进行训诫,至此本案圆满执结。

                          编辑:执行局综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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