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中院民三庭被最高院授予审理企业破产案件工作先进集体 发布时间:2011-11-17 11:19:31
齐齐哈尔中院民三庭被最高院授予—
审理企业破产案件工作先进集体
本网新闻中心11月17日据最高人民法院通报获悉: 10月19日,全国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工作座谈会在山西省太原市召开,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向会议发来贺信,并对会议作出重要批示。会议总结了2007年新企业破产法实施以来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的工作情况,并对全国审理企业破产案件工作成效显著的54个集体和26位个人给予了通报表扬。其中,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荣获先进集体称号,黑龙江省仅有我院一家获此殊荣。
新闻背景链接:2005年至今,我院民三庭共审结包括国有大中型企业在内的破产案件21件,其中国家政策性破产14件,全民所有制企业4件,集体企业2件,民营企业1件。批复和指导基层法院审理破产案件93件,依法卸掉企业债务128亿余元,盘活不良资产49亿余元,协调政府妥善安置企业职工近7万人,有力地促进了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通过招商引资,有10余家大型民营企业重新投资转制企业,使我市一些大中型企业重新走上了新生再造之路。齐一、二机床、北大仓、雄鹰、建华、黑龙等经历过破产重组的企业,已经成为我市经济发展的支柱企业。最近全省公布的百强企业中我市就有13家,其中多数企业都是通过破产重组,资源重新配置,发展壮大起来的。齐二机床公司和齐重数控公司的机床产品已经走出国门,出口美国等多个国家,具有国际同行业先进水平。近年来,通过企业破产,齐齐哈尔市经济增长速度逐年加快,“十一五”期间全市GDP平均年增长13%。其中,2010年增长17%,财政收入增长达42.5%。
2010年7月,市人大副主任王洪生带领内司委的同志专题听取了我院破产案件审理工作的情况汇报,并给予较高评价,认为市中院紧紧围绕全市国有企业改革和经济发展大局,坚持依法审理破产案件,为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
2010年12月,在哈尔滨召开的全省商事审判工作会议上,我院就近年来破产案件审理工作做了《依法审理破产案件,推进企业改制,维护社会稳定》的经验交流发言,受到了省高院和其他中院的高度认可。(民三庭 杨春雷 撰稿)
该庭获此殊荣后,本网记者来到庭里采访。正赶上庭长赵文峰同副庭长谢英新及审判员刘大平、吴琦一起研究案件。
“荣誉的取得,是全庭同志共同努力的结果,而且只能说明过去。重要的是在党组的领导下,继续恪尽职守地干好今后的工作”。交谈中,文峰庭长的这两句话说的很平淡、真诚,目光中透着执着、坚毅,给记者留下很深的印象。我们深深期待并相信文峰庭长能带领全庭审判人员继续为辖区经济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为官,公公正正断案,勤勤恳恳为民”,这是民三庭庭长赵文峰恪守的人生信条。他无论当审判员或庭长,都胸怀大局,恪尽职守,秉公执法,妥善调处民事纠纷案件。他更不向权势屈服,不受金钱诱惑,不为亲情困扰,他那种赤诚的敬业和无私奉献的精神,严谨的审判作风,廉洁高效的执法形象,赢得了群众的赞扬和领导的充分肯定。他维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也捍卫了社会主义法制的权威和尊严。从而,也带出了一个响当当的先进庭室。
近几年来,赵文峰庭长个人也屡获殊荣。今年,他个人被市直属机关工委授予“服务项目建设功臣”荣誉称号,所在庭室被市总工会授予“大项目建设立功竞赛先进集体”。 记者 刘卫平 刘明洲 摄影报道
庭审进行中
向法庭出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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