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速录员的公告》的要求,现将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速录员资格确认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确认时间
2015年6月30日8:40—11:30 12:30—16:30
二、资格确认地点
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卜奎南大街与黄河路、珠江路交汇处,市公安局对面)南楼一楼东侧门。
三、资格确认的范围及有关要求
(一)参加资格确认的考生必须本人按指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如无特殊原因,不在指定时间参加资格确认将视为本人自动放弃。
(二)考生需携带的材料。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在学信网上查询、打印)以及由派出所出具的考生无违法违纪证明。
(三)全日制统招应届毕业生如果还没有毕业证,需由学校出具证明其学历、专业以及何时毕业的证明。
咨询电话:0452-2576558
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