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碧华精神”的实质就是用自己的职业选择与坚守,始终如一地践行着“三严三实”的要求。
通过学习邹碧华先进事迹和拜读邹碧华生前著作,我认识到透过邹碧华生前言行所折射出的“邹碧华精神”,其实质就是用自己的职业选择与坚守,始终如一地践行着“三严三实”的要求。
塑形象——严以修身
坚定的信仰是严以修身的灯塔,灯塔不灭,人生就不会迷失。“人的一生,都有一个需要坚守的价值。理想的完满人格,应当是破除自我,将自己融入人民中,融入祖国的法治中。”从书记员到上海高院副院长,邹碧华凭着对法治的信仰,始终在现实中保持自己的理想,并“经过自己的不懈努力,终于掌握了话语权。”“做一个有良心的法官”是严以修身的具体实践。做一个有良心的法官,让他在大是大非面前勇于承担责任、敢于守住底线,在各种诱惑面前保持清醒头脑,做到清正廉洁。拥有一颗“同理心”是严以修身与外塑形象的结合点。法律真正强大之处在于对人格、情感的尊重。邹碧华处理纠纷不满足于仅仅解开法结,更注重解开心结,从而让司法充满亲和力。
为民谋——严以用权
“每次当事人站在审判台前时,他们期待的眼神给我们带来的只有两个字——责任。”正是这种强烈的责任意识,使邹碧华无论是作为一名普通法官还是一名领导者,始终坚持权责统一,规范用权。从精心著作《要件审判九步法》,规范法律适用方法,到在全国法院系统率先推出《法官尊重律师十条意见》,“希望让律师的执业环境越来越好”;从长宁法院上任之初的大面积的调研,现场解决问题,到在一线实施“走动式管理”,找到问题背后的问题,邹碧华以知行合一的方式生动地诠释了如何做一个为党的事业鞠躬尽瘁的好干部。
做表率——严以律己
邹碧华把甘守清廉作为法官生涯的第一要务,他指出“廉政方面的自我保护能力,这个相当于一票否决制。”腐败如同癌细胞,清廉则是抗癌基因,挡不住今天的诱惑,将失去明天的幸福。邹碧华的严以律己还表现在重细节。“要成为一个优秀的人,必须行事严谨,关注细节。”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细节的实质是认真的态度和科学的精神。
谋事实——忠诚敬业
邹碧华坚持从实际出发谋事,使各项工作、措施、办法符合实际。胸怀实心,正确认识现实。“我们要把追求法治理想种植在现实的土壤之中,……认清楚社会现实的残酷性,正是为了更好地保持自己的理想。”他坦然面对艰难困苦,始终保持着火热的工作激情:“要想改变世界,首先必须改变自己。”体察实情,保持务实作风。“法院院长最大的敌人,是不知道有没有问题、不知道哪里有问题、不知道是谁的问题、不知道问题背后的问题以及怎么解决问题。”他的“问题意识”和重视调研的作风,让他工作起来得心应手,水到渠成。干好实事,拥有实在成果。他著作等身、推出群众工作接待规范场景设计、开发信访投诉监控系统等。他以“一个人如果很喜欢自己的职业,那么许多问题将迎刃而解”的理念,培养起法院干警的职业价值观,实现干警与法院共成长。
创业实——勇于担当
邹碧华不畏艰难,勇于创新,始终以奋发有为的精神和行动影响人、带动人、激励人。有敢于担当的创业激情。“活着就是为了改变世界”既是邹碧华的座右铭,也是他奋斗人生的写照。在上海高院司法改革办公室主任这副沉甸甸的重担面前,他以一句“组织上信任我,我一定会尽全力把它做好”而毫不犹豫地挑了起来。有无私无畏的创业决心。面对艰难的改革现实,邹碧华敢于直面利益冲突,他发自肺腑的呐喊:在党的航船上,我们要做“水手”,而不是“乘客”。有脚踏实地的创业行动。“燃灯者”的称谓即形象地展现了邹碧华作为一个无畏的改革者奋力拼搏的影像。他事不避难,带领司改办研究制定出《上海法院司法改革方案》,为法院改革献上了一份奠基礼。
做人实——乐于奉献
“大人不华,君子务实。”邹碧华用实实在在的行动,为自己写下了端正的一撇一捺。业务过硬,爱岗敬业。邹碧华为当好一名法官一直“蛮拼的”,他生前担任的职务和获得的荣誉无疑是对其个人能力和人格魅力的一种肯定。他组织编写的《证据百问》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成为法官审判工作的实用工具,其著作《要件审判九步法》更是被媒体称为法庭上的“独孤九剑”。襟怀坦白,敢于较真。他提出了进行可视化管理、制定法官权力清单、择优遴选法官等一系列改革举措,为解决长期以来法官责任难落实、难追究的问题做出了积极探索。真诚待人,从善如流。“当一个好法官光靠扎实的专业知识是不够的,专业知识如果不与社会生活相结合,如果没有人文精神的滋养,就会干瘪无味。”无论对待当事人、律师,还是法院干警,他都以一颗真诚之心赢得了普遍的赞誉和尊重。约翰·哈佛说过,“一个人的成就,不是以金钱衡量,而是一生中,你善待过多少人,宽容过多少人,有多少人怀念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