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2月末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以来,建华法院迅速行动,加大了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力度,日前成功执结了一起追索抚养费的执行案件,有效化解了执行双方的矛盾,使被申请人心悦诚服的交出抚养费,从而为涉民生案专项执行活动增添了漂亮的一笔。
2007年6月5日,原告王娜(化名)与被告张越(化名)在建华区民政局协议离婚,当时约定婚生男孩由王群抚养,韩丽娜每月给付抚养费200元,由于王娜2008年就到外地工作,所以从2009年1月起一直未给付孩子抚养费。2011年王娜从外地回到本市工作,想看孩子便与孩子的父亲张越联系,张越要求将抚养费补齐并多给一定的抚养费才可以看孩子。于是王娜一次性给付张越20000元作为抚养费,剩下的钱每月扣除,但是没过多久,张越却起诉王娜变更抚养关系,婚生子也要求跟随母亲一起生活,此事经过建华法院调解最终确定了2012年6月1日开始由王娜抚养婚生子,张越每月支付500元作为孩子的抚养费。抚养关系变更后,王娜主张要求张越退回其多给付的抚养费,未果,无奈向建华法院提起了诉讼。
本案经过建华法院的公开审理,最终认定张越应当返还王娜多给付的抚养费5800元整,并且连同拖欠6个月的新增抚养费3000元,共计8800元。本案进入执行程序后。主办法官认为对此案如果强制执行,对孩子的成长和教育都会受到不利影响,经过几次协调终于将执行双方请到自己的办公室,谁知这对曾经的夫妻见面后情绪都非常激动,争吵中相互指责对方在离婚后孩子抚养问题上不负责,第一次调解失败,执行一时陷入僵局。其后,执行法官认真对案件进行了研究和调查,了解到被执行人每个月收入微薄,还要缴纳房屋贷款与赡养老人,并且最近几个月老人身体一直不好,医疗费负担沉重,一次性付清会有困难,于是便以孩子为切入点,既向被执行人讲清了现在集中处理涉民生案件专项行动的力度,也坚持不懈的做申请人的调解工作,经过多次面谈与协调,终于使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该案圆满解决。
该案从立案到执结仅仅用了不到二十天的时间,为涉民生案专项执行行动增添了漂亮的一笔。建华法院会在此次涉民生专项活动中,会将清理执行民生积案活动与执行新收案件结合起来,同时紧抓不放,真正做到新增民生执行案不积。不但要做到互不冲突,还要齐头并进、穿插执行。一定会在春节来临之际加大力度处理涉及民生类案件,让人民在过上一个喜乐祥和的新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