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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区法院集中开展打击“拒执罪”专项活动

  发布时间:2015-07-23 14:28:47
















为进一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威严,富区法院决定依据新修正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和2015722日公布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开展为期一周的集中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的专项活动。

722,富区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来到法律广场,设立宣传咨询台,利用广场大屏幕滚动播放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正式启动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新闻宣传周活动。活动当日,向过往群众发放专项活动宣传单500份,解答群众提问30条,并当场执结了一起案件,为1名当事人执行回款2000元。此项活动的开展既向公众普及了法律知识,又对被执行人造成了震慑,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

近年来,该院高度重视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等行为,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对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妨碍公务罪、非法处置查封、押扣、冻结财产等犯罪行为严格依法打击。目前,该院已排查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4人,并将追究其刑事责任;排查出逃避执行行为但尚不构成犯罪的7人,已对其依法采取拘留措施。截至目前,该院通过开展一系列打击拒执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共为当事人执行回款77万余元,充分彰显了法律权威,改善了当前执行环境和执行难状况,促进社会诚信,推进平安富区、法治富区建设。

最后,富区法院法官提醒广大被执行人:认清形势,自觉执行判决书、裁定书,做一个守法公民。



责任编辑:林德丽    

文章出处:富拉尔基区人民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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