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苏州(姑苏)文庙的庭院里,有一块高约两米四五、宽约两米、厚约六七十厘米、上刻“廉石”二字的巨石。
相传三国时期吴郡(苏州)人陆绩官拜郁林郡太守,为官多年,清正廉洁,轻徭薄赋,爱惜民力,深得百姓爱戴。他卸任离开郁林时,除有简单的行装和几箱书籍外,再无别的东西可带。以至舟轻不胜风浪,难以入海航行。陆绩只得令船工搬取一块巨石压舱,这才得以起航,平安渡海返回故里。回到苏州后,陆绩便把这块石头放置在家中的庭院里,留作纪念。千余年后,明弘治九年(1496年),监察御史樊祉来到苏州,命人将这块巨石从陆氏旧宅移至城中察院场,刻上“廉石”两字并着以红色,作为百官之诫。清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苏州巡抚陈鹏年仰慕陆绩的清廉,又将“廉石”移至苏州府学(苏州文庙)内,供时人和后人观瞻。
郁林郡管辖面积为现在的广西省大部,包括南宁、柳州等市,郡太守相当于现在的省长。如此看来,陆绩的官不可谓不大。
与陆绩相比,我们法官这个官可就小得多了。绝大多数法官只是科员级,连副科级都不是,更甭说省部级了。但是,我们可别小看自己这个官,由于我们的职业特殊,手里掌握着生死输赢的裁判大权(在这一点上和陆绩郡太守的一些职能相同),所以在很多人眼里和心中,我们的官不小,权也很大。于是一些“有心”人就有意地与我们接近,向我们示好,请我们吃饭,给我们送礼,同我们称兄道弟交朋友。其用心和目的不言而喻。但是,正由于我们的职业特殊,所以一些别人可以做的事情我们不能做,一些别人可以去的地方我们不能去,一些别人可以说的话我们不能说,一些别人可以交的朋友我们不能交。这就是我们常说的慎行慎言。假如我们常出入于高级娱乐场所大酒店,假如我们哪怕与当事人的亲属交往亲近,假如我们嘴无遮拦,信口开河,那么,即使我们的案件裁判的再公平公正,恐怕也会令人心存疑念,打个折扣。
现在已经到了自媒体时代。正像周强院长在与媒体负责人座谈会上说的“现在每个人都可以是自媒体记者。法官的一言一行、法官与当事人的每次接触,都可能因各种因素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二千年前的郁林郡太守陆绩所为,有姑苏城内的“廉石”作证。而我们法官所言所行,所作所为,不但有老百姓的口碑,还有互联网这个平台为证,这要比陆绩的廉石传播的更久、更广、更远。所以我们每一个法官,时时处处都要慎言慎行慎微,自觉维护法官的荣誉与尊严,切记“勿以官小而不廉,勿以恶小而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