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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官心理健康问题探讨与研究

  发布时间:2015-10-15 14:21:24


为关心和保障法官的身体健康,不少基层法院每年都拿出相当一部分经费,给每名法官和书记员进行一次“健康体检”。从检查结果看,大多数法官的身体并无大碍,也不影响工作的正常开展。从人文关怀的层面,这是有利于法官和书记员身体健康的一件大好事。然而笔者发现,有的法官和书记员却出现了情绪焦虑等心理健康问题,不容忽视。

一、 心理健康问题来自法官的心理压力

当今社会正处在转型期,各种社会矛盾以案件的形式不断涌入法院,这给法院的审判工作带来诸多麻烦,也给法官带来了繁重的审判任务和巨大的心理压力。

一是案多人少,来自审判任务的压力大。基层法院的法官在办案数量大幅增长、案件审理难度越来越大的情况下,法官不得不在工作之余加班加点,有时节假日也不能正常休息。特别是少数办案能手,除办理部分普通案件外,还要审理一些社会影响面广、审理难度大的疑难复杂案件和新类型案件,其工作压力之大,可想而知。

二是缠诉上访,来自当事人的压力大。一些输了官司的当事人还要无端地指责、谩骂或威胁法官,甚至还要控告、打击、报复法官。此外,还有些当事人在网络上发布攻击信息,故意玷污法官的名誉,损害法官的形象。

三是如履薄冰,来自绩效考核的压力大。一系列规章制度和量化考核指标,以及错案追究、竞争上岗、末位淘汰、离岗培训等制度,使得法官承受着难以想象的心理压力。

四是待遇偏低,来自生活本身的压力大。因受基层法院机构规格和职级数量的限制,导致很多优秀法官难以得到提升。许多法官整天忙于工作,其职级待遇仍然是一名普通科员,最高享受一个副科级待遇,再加上有的法官配偶下岗、失业和子女得不到就业,其生活压力之大,不言而喻。

五是质疑案件,来自社会舆论的压力大。随着人们对司法公正的期望值愈来愈高,而且也很迫切。法院的审判工作稍有不慎,当事人不仅会迁怒于法官及其亲友,还会引起社会公众对法院不满。案件一到法院,不少当事人总会对能否得到公正裁判产生质疑,一个努力追求公正裁判的法官最终也很难赢得当事人客观、公正的评价。

二、 法官心理问题的种种表现

引起这些心理问题虽有多方面原因,但长期以来的工作压力以及案多人少的工作窘境,所造成的危害或许更为直接一些。具体表现是:

“焦虑症”——不少法官感觉工作压力大,工作频率过快,工作要求过严,在审理案件时因担心出现差错而时时如履薄冰,寝食难安。他们担心一旦出现“小问题”、“小差错”,当事人就会纠缠不放而上访告状。

“倦怠症”——这一症状是指由于工作压力引起的以身心极度疲惫为主要标志的综合情绪反应。表现为上班无精打采,感觉疲劳、烦躁、易怒和紧张,对同事疏远、冷淡,对当事人态度冷硬,蛮横,也不愿与他人合作,甘当一名孤独的行者。

“健忘症”——有的法官和书记员对自己已完成的工作“不信任”,缺乏自信心,经常毫无必要的担心自己是不是得了什么病,反复检查已锁好的门窗,再次核对已写好的单据、证据目录和文书等,总认为细小的差错会引起“灾难性”的后果。

“自闭症”——由于缺少沟通以及自我保护意识的增强,有的法官在工作中遇到的不顺心事、麻烦事、难缠事,总愿憋在心里不愿与他人透露,什么事情都自己扛。

“恐惧症”——当事人为了获得更大的经济利益或在一定幅度内减少刑期,就亲自打电话或上门求助法官网开一面、法外施恩而不惜送钱送物。按照《廉政准则》和《法官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法官也不敢、更不愿收这份“人情”,于是疲于拒礼,唯恐当事人、亲戚、朋友或熟人找上门来而东躲西藏。

三、 解决法官心理问题的有效途径

如何保障法官的心理健康,提升法官心理素质应引起相关各方的足够重视,以减轻他们的心理压力,让他们轻松自由地投入到本职工作当中。一方面法官要内化于心,自我调整。另一方面要营造和谐的工作环境。

从法官本身说,要树立“四心”,使自己豁达开朗,善待生活,乐于工作。一是心术端正。心是身体的灵魂和主宰,修身的根本在于心,只有心正身才正。作为一名法官要追求正义,热爱人民,用一棵善良的心去捍卫司法的公正和人民的利益。二是心理健康。培养健康的心态已成当务之急,就是要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司法核心价值观,提高法官抵制腐朽思想侵蚀的“免疫力”,以高尚的精神追求,构筑法官坚固的精神堡垒。三是心情快乐。不容否认,法官常常处在“情与法、权与法、钱与法”的徘徊和抉择中。在这种压力下,法官要学会调整自己、学会减压,既懂得为一个崇高的目标而努力,又要善于忍受生活的平凡、单调和孤独。所以每一名法官都要树立平民的快乐意识,在平凡的快乐中感悟人生的真谛。四是心境崇高。如果法官内心“阳光普照”就会追求自由,真诚信仰法律,就能正确对待得与失,在各种诱惑面前不动摇。由此就会淡泊名利,对生活充满感恩,也会在具体工作中奋发有为,甘于奉献,廉洁自律就会成为一种自觉的行为规则和生活习惯,成为一名廉洁司法的实践者。

从基层法院的角度出发,要在以下几个方面给法官“减压”。一是加大对法院办公经费的投入,不断改善法院的办公环境,让法官在舒心、惬意、温馨的环境中生活;二是要关心法官的身心健康,通过体检,谈心等形式,让法官心情舒畅,愉悦工作;三是 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认真落实国家的相关政策和要求,制定有关保障制度,从制度层面为广大干警搭建一个健康、舒适、怡人的工作平台,切实帮助他们解难事、做实事、办好事, 以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真正体现“以人为本”的司法理念。四是搞好法院文化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为法官营造一个良好和谐的人文环境。

责任编辑:朱浩    

文章出处:《鹤城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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