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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彰全市法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2-07-03 09:00:42


 

 

 

 

 

 

 

 

 

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市法院

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

 

2011年,全市法院自觉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着力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以争创“四优”法院、争当“四优”法官为目标,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扎实开展创先争优和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队伍素质、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得到显著提升,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涌现出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市中院党组研究决定:区院排序前三名的碾子山区法院、梅里斯区法院、铁锋区法院,对县院排序前四名的拜泉县法院、依安县法院、克山县法院、泰来县法院为2011年度“全市优秀基层人民法院”。

龙沙区法院刑事审判庭、铁锋区法院研究室、建华区法院立案庭、富拉尔基区法院刑事审判庭、碾子山区法院执行局、梅里斯区法院达呼店法庭、昂昂溪区法院榆树屯法庭、讷河市法院政工科、克东县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克山县法院行政审判庭、拜泉县法院执行局、依安县法院城郊法庭、富裕县法院执行局、龙江县法院司法警察大队、泰来县法院城郊法庭、甘南县法院双河法庭为“先进集体”。

龙沙区法院刘昕、杨大林、田波,铁锋区法院王玉霞、王雅明、张杰,建华区法院石岩、王丽君、陈威,富拉尔基区法院于振华、吴晓巍,碾子山区法院徐雯,梅里斯区法院李经明、任德志、王显军,昂昂溪区法院徐万玉,讷河市法院白洪江、韩义波、李春杰,克东县法院李峰、孔德富、杨军,克山县法院张立彬、李明岩,拜泉县法院栾晓慧、刘丽萍、郭新东,依安县法院栾学明、王晓峰、韩凤波、齐慧春,富裕县法院袁克斌、杨松,龙江县法院栾永强、杨凯明、杨学彦、王秀煜,泰来县法院巍峻山、雷冬娜,甘南县法院吕玉清、刘春涛等41名同志为“优秀法官”。

龙沙区法院张颖、马洪才,铁锋区法院邵宇、丁海涛,建华区法院付圣洁,法拉尔基区法院任丰、杨力、魏亮,碾子山区法院冯冰,昂昂溪区法院赵树彦,讷河市法院郑立光、丁晓庆、刘洋,克东县法院赫楠,克山县法院于慧敏、陈士岩、刘绍辉,拜泉县法院丁飞、贾贤义,依安县法院李静,富裕县法院张红,龙江县法院李成武、李勇,泰来县法院孙晶凤、丁品学,甘南县法院贾传富、初晓宏等27名同志为“先进个人”。

希望受到表彰的优秀基层人民法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珍视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全市法院和广大干警要虚心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习,结合深入开展政法核心价值观教育,全力加强法院自身建设,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要在深化上下功夫,在落实上见成效,在巩固中求提高,努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0一二年二月八日    

 

 

 

 

 

主题词:法院工作 表彰 决定

 抄送:省高院,市委政法委,市人大。

 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 2012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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