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富裕县人民法院的法官干警群体中,有三分之一的法官干警来自女性,她们经常以自立、自尊、自信、自强的精神激励自己,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尽职尽责,争先创优,法院每项荣誉的取得,无不包含着女法官、女干警的一片心血,也充分展示了她们巾帼不让须眉的风采。
刑事审判庭副庭长杨松,近些年来,在刑事审判庭人员少、任务重、案件质量要求高的情况下,挑起了刑事审判工作大梁,她经常加班加点,年平均结案100件以上,结案率达到100%。实现了案件上零发改,文书上零差错,执法上零投诉,廉政上零追究,工作上零缺陷。她在审结刑事案件高速优质的同时,在审结刑附民案件上实现了赔付率达到100%,调解自动履行率达到100%,当事人满意率达到100%的目标。她采取心理透视法、顺势调解法,借力互动法、全程调解法等手段,使庭前调处率达到60%,庭审和庭后调处率达到40%,使案件无一上访,上诉和缠诉。由于业绩突出,她本人年年立功受奖,曾被省市法院授予“调解能手”和“办案标兵”。她所在的刑事庭受到了上级法院的重视与肯定,曾被市中院多次评为先进集体,并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一次。
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马丽,自2001年到民事审判一庭工作以来,在全面提高自身素质的同时,勤奋探索,秉公办案,现已锻炼成为政治上趋向成熟、业务上比较精通、作风上特别过硬的民事审判骨干。每年平均办案数量达140件以上,特别是担任副庭长以来,专门攻克疑难案件,年平均结案200件以上,受到了院庭领导和当事人的高度赞扬。几年来,她多次荣获各类殊荣,曾被省市法院授予“办案标兵”、“调解能手”和“人民满意好法官”标兵。连续多年被县委、县政府评为“优秀政法干警”、“优秀共产党员”,并荣记个人三等功。
民事审判二庭庭长赵丽君,在民事审判一庭工作四年期间,先后审结各类民事案件1200余件,并且无一错案。特别是2010年,她一年审结民事案件407件,结案数量居全市法院之首,服判息诉率达到97%以上,实现了办案效率、办案质量和调处率的“三高”,成为齐齐哈尔地区法院系统鼎鼎有名的办案“女状元”。她担任民事审判二庭庭长以来,带领全庭审判人员每年审结案件300余件,她本人审结案件100件以上。省院《龙法政工》和《齐齐哈尔日报》报道过她的先进事迹,曾多次被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树为“好法官标兵”,并被富裕县总工会树为“建功立业标兵”。
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吴兆凤,审管办主任李梅,政工科副科长胡爱香,行政庭法官助理陆桂萍,法警大队法警解辉,纪检组干事宋杨等一批“小金花”挑起了法院文秘工作大梁。近两年来,她们在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利用业余时间,撰写了大量的调研文章、司法宣传稿件、各类工作信息和文学作品。她们的文章和作品相继在国家、省市级报刊和各种网络上发表。仅在2014年,在她们的拼搏和努力下,全院在各大报刊电台和各种网络上发表文章作品400余篇。法院司法宣传工作和文秘工作“小金花”们功不可没。有的“小花”曾被省高院政治部《龙法政工》刊物评为优秀通讯员;有的“小花”的书法作品曾荣获全省法院书画展优秀作品奖;有的“小花”的诗歌曾入选全国法官诗集;有的曾被市中院评为调研工作先进个人;有的“小花”曾被《齐齐哈尔日报》、《富裕报》评为优秀通讯员。
几年来,由于女法官女干警的精心努力和拼搏,她们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殊荣:有1人所在的庭被省高院荣记集体二等功;有3人被省高院《龙法政工》评为优秀通讯员;有6人被市中院评为“优秀干警标兵”;有5人被评为“人民满意好法官”标兵;有1人被市中院评为“调研工作”标兵。有1人被市中院评为“信访工作”先进个人;有5人分别被县委县政府评为“优秀政法干警”和“优秀共产党员”;有3人被县委县政府荣记三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