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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审判彰正义 判后速执得民心

  发布时间:2015-10-27 09:25:50



 

20151023日上午,原告刘某从三道镇法庭干警手中接到了赔偿款,激动之情溢于言表。

原告刘某父亲在交通事故中死亡,因其父生前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及第三者责任险,所以法院依法判决保险公司支付原告刘某赔偿款合计159 873.00元。

在判决生效前,考虑到原告的家庭经济实际困难,法庭工作人员多次来到保险公司说明刘某家庭生活情况,促使保险公司尽快履行了法定义务。

责任编辑:王 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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