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法院
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基层法院、中院各部门:
现将《2012年全市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院、本部门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要切实加强领导。要把《工作要点》的贯彻落实摆上日程。要落实责任,突出重点,明确目标,狠抓落实。主要领导要经常过问工作进展情况,切实解决问题,确保取得成效。
二、要抓好督办考核。要把《工作要点》完成情况纳入工作目标考核系统,进行跟踪问效,并作为干部使用、晋级、评先的依据。对工作完成情况要定期检查考核,并实行通报制。
三、要全力推进落实。要在分工基础上,细化工作任务,精心组织实施。对重点工作,要集中力量采取有力措施,围绕重点抓突破,围绕创新抓落实,要定期梳理工作完成情况,对工作成效及时总结和提炼,形成调研报告。
各基层法院要参照本要点,制定本单位工作要点,并形成工作任务分解推进表,于3月底报中院监察室。电子文档发至jcswxl@126.com邮箱。
特此通知。
二0一二年三月十四日
2012年全市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要点
2012年,全市法院纪检监察工作要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法院工作大局,实施重点突破,以司法廉洁的新成效,保证全市发展大局。总的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十次全会、市十二次党代会、市纪委二次全会和省市法院工作会议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惩防体系建设为主线,以市纪委反腐倡廉“八个突破”为重点,深入推进法官廉政建设工程和司法作风建设,认真开展“强作风、促办案、创一流”专项整顿活动,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保持法院队伍的纯洁性,提高法院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为全市法院全力做好四项重点工作,服务保障全市“上项目、促发展、理民生、优环境”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推进创新廉洁司法教育
1、积极创新廉洁司法教育活动。要把思想政治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司法良知教育、法官职业道德教育作为保持法院队伍纯洁性的重要内容,开展政法干警“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学理论、读经典、省实践、警人生、评廉政”活动,采取党组成员讲党课、学习《公职人员岗位廉政教育丛书》、写心得体会、开展辩论会、开通网络法官论坛、每月观看一次《廉政中国》和《拒腐防变每月一课》典型教育片等多种有效形式,强化经常性的灌输。各基层法院每月都要进行一次教育,通过教育,进一步解决宗旨观念不牢,服务意识不强,服务作风不佳等问题,进一步推动公正廉洁司法。
2、坚持推进正反典型教育。在大力总结宣传身边廉政、勤政典型的同时,定期举办典型案件通报会。依托《廉政中国》和《拒腐防变每月一课》等电教资料,开展每季一课、每季一案的正反典型教育活动。
3、积极建设法院廉政文化。两级法院要努力建设廉政文化阵地,创建廉政文化精品工程,大力加强“栏、屏、报、网、基地”的“五位一体”宣教平台建设,重点推进网络建设、廉政文化办公长廊建设,进一步浓厚廉政文化氛围。各基层法院要积极做好精品选送工作,于9月中旬参加省法院开展的全省法院廉政文化优秀作品巡展活动。
4、努力构建廉洁司法教育长效机制。两级法院要完善教育制度,把廉洁司法教育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纳入干警教育培训规划,并贯穿对干警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的全过程,切实增强廉洁司法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长效性和强制性。
二、继续深化廉政机制建设
5、全面推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认真规范行使司法权力的关键部门和关键节点的司法行为,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活动,落实好省法院“一个意见”、“四个规则”,努力构建风险明确、监控有力、预警及时、处置得当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水平。6月省法院将对开展上述活动情况督导检查,各基层法院要严格按要求抓好落实。
6、深入推进司法公开落实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审判公开制度,全面公开司法依据、办案流程和裁判结果,进一步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严格落实《关于执行权合理配置和科学运行的若干意见》、《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确保审判权、执行权和其他公共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7、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对已经建立的制度要认真进行梳理,进一步细化裁量标准,压缩裁量空间。在抓好制度执行力上下功夫。要进一步开展对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的有效实施。要加大错案追究工作力度,建立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的制度系统。
8、健全和完善审务监督机制。市法院将通过开展审务督察、司法巡查、专项检查等活动,对最高法院、省法院已经出台的各项廉政措施和廉政制度规定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基层院也要结合实际开展审务督察或专项检查,要积极探索和建立制度执行的保障机制和问责机制。
三、开展司法廉洁专项治理
9、深入开展专项治理。要把专项治理与教育、管理和法院各项建设结合起来,继续开展对违规收费、违规管理涉案款物、私设“小金库”、组织公款出国(境)旅游、文山会海、滥用警车等问题的专项治理,严格落实省法院《开展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清理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等问题。
10、集中开展“强作风、促办案、创一流”专项整顿活动。拟于二季度开展“强作风、促办案、创一流”纪律作风专项整顿活动。突出整顿窗口服务作风、一线办案作风、庭审纪律作风、机关工作作风、领导干部作风。两级法院要提前做好准备,摸底排查上述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专项整顿活动方案。通过专项整顿活动,纯洁司法作风,提升司法形象、司法能力和司法公信力。
11、深入开展司法巡查和审务督察工作。要继续加大司法巡查工作力度,加强对班子建设、司法业务建设和司法队伍建设情况的巡查。市法院将按照省法院相关要求成立审务督察机构,开展审务督察工作,积极组织督察人员参加省法院审务督察培训活动,各基层法院也要按上级院要求认真落实好审务督察工作。年内,我们将抽调部分特邀监督员组成暗访组对中院机关和基层法院开展督查工作。
四、加大案件查处力度
12、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严格执行中政委“四个一律”、最高法院“五个严禁”和省法院“从严查处违法违纪干警九项规定”,突出查办案件的重点,严肃查处少数干警利用审判自由裁量权、执行权,收受钱物的案件,查办领导干部贪赃枉法、徇私舞弊和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和财物纪律的案件。
13、健全违纪违法案件线索管理机制。进一步畅通群众对干警违纪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渠道,积极配合省法院推进基层法院开通举报网站并实现联网对接。完善信访案件处理机制。进一步抓好网上举报工作。依法做好纪检信访案件的受理、登记、报批和核查工作,对举报线索只要有可查性的,都要及时调查,决不压案不查、瞒案不报。
14、加大“错案”责任追究力度。两级法院要严格按照《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的要求,加大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办理工作,对责任确认后,因故意或过失造成违法审判和执行后果的、应承担责任的审判人员、执行人员及其参与案件审理和执行活动的其他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和组织处理。
五、认真培养先进典型群体
15、注意总结反腐倡廉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突出总结好反腐倡廉教育、廉政制度、机制建设、廉政文化建设及廉洁自律、廉政、勤政等方面的典型,建立先进典型群体,并做好向上级法院推荐工作。市法院将在适当时机对“零违纪”三年以上基层法院进行表彰,并将表彰结果纳入市法院目标考评体系。
16、对省院确定的示范单位实行动态管理,跟踪指导,注意选树先进典型。通过总结经验、选树先进、推广典型等措施推动工作,在适当时机召开全市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推进会议。
六、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17、要加强思想建设。两级法院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入学习和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坚定理想信念。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深化对法院反腐倡廉建设的思想认识和规律把握。要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牢记使命、恪尽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纪,对党和国家无限忠诚,与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做坚决斗争。
18、要加强组织建设。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建立健全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人员。要严把入口,畅通出口。要切实关心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学习和成长进步,在考核、管理、使用方面区别对待、适当倾斜、优先考虑,按照规定该交流的要及时进行岗位交流并妥善予以安排,对优秀干部给予提拔重用。
19、要加强业务建设。要努力提升协助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能力,努力提升依法执纪、依法查办案件的能力。要坚持把加强学习作为履行职责的首要任务,坚持“日学一小时、月读一本书”。要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工作程序,建立科学严密的业务流程,严格依纪依法规范执纪办案行为。要有计划地参加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考察学习和实践锻炼,不断提升履职执纪水平。
20、要加强作风建设。要加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要时时严守政治纪律、办案纪律和廉政纪律,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带头接受监督、执纪者更要带头遵守纪律的意识,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干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时刻自重、自醒、自警、自励,努力树立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