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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心中要时刻装着“民”字

  发布时间:2015-11-05 08:54:48


 

“民为重,社稷次之,君为轻”,阐述了“民为上”的论断;“得民心者得天下”,说明了民心相背的重要;“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诠释了作者忧国忧民的心情。

对于人民法官而言,每一位法官都必须将“民”字写大,铭刻在心,并将这份为民之心一直延续下去,让“民”字永驻法官心间。

让“民”字永驻法官心间,就必须在内心树立为民服务思想。每一位法官都要将“人民性”作为司法服务工作的价值取向,积极摆正与群众的关系,在各个工作环节上转变态度、改进作风、改正不足。要从人民群众满意的地方做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要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司法工作成败、衡量司法工作业绩的最终标准。要牢记自己肩负的使命,怀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走出法庭,认真面对群众、贴近群众、走进群众,了解群众的疾苦,认真抓好司法服务工作,及时解决群众的困难,让群众切切实实感受到司法的温暖、感受到司法的公平和正义。

让“民”字永驻法官心间,就必须不断创新为民服务方式。每一位法官都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司法理念,注重保障民生,把爱民、便民、利民、护民、为民落到实处。认真启动送法下乡、巡回审判、假日法庭等便民利民举措,积极运用就地立案、就地开庭、上门调解等形式,不断完善诉讼咨询、诉讼导引等制度,推行远程立案、电话立案、来信立案、上门立案等措施,为群众诉讼开辟“绿色通道”,为群众提供热情、周到、便捷的司法服务,让群众尽享司法服务工作的便利。

 

责任编辑:王 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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