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日,王伟、夏晓冬乘坐刘山驾驶的出租车回县,途中经刘山同意,换由夏晓冬驾驶该车,车走半路,因操作不当,车辆撞到路边警示标志后倾覆,致刘山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夏晓冬父亲夏炎指使王伟、夏晓冬向公安机关提供虚假证明,让二人谎称事故发生时是刘山驾驶车辆,意图帮助夏某逃避法律责任。一个月后,夏炎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法官认为,夏炎、王伟明知夏晓冬涉嫌犯罪,而作虚假证明,致刑事立案迟延,部分证据灭失,其二人行为构成包庇罪,遂判处夏炎有期徒刑两年,王伟因犯罪时未成年,故判处管制一年。
观点:人要以诚信为本,在事实面前千万不要耍小聪明,在法律面前也不要存有侥幸心理,否则就会聪明反被聪明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以上当事人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