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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庆出狱与友聚餐 钱没带够立马开抢

因为18元钱 他再领刑五年

  发布时间:2015-11-05 09:38:08


 

刚刚刑满释放的李长明,因为兜里的钱不足以支付一顿饭钱,遂毫不犹豫地“重操旧业”,实施抢劫,结果再一次锒铛入狱。这回,他被判了五年。

近日,铁锋区法院审理了一起令人啼笑皆非的抢劫案。被告人李长明因盗窃罪获刑一年,刑满释放之日兴致高昂,请了几个哥们到铁锋区南浦路一家饭店吃烧烤。孰料,结账时,做东的李长明身上竟然没带够现金,饭钱差了18元。颜面无光的李长明匆匆留下手机作为抵押转身出门,并向老板保证:绝不赊账!

出了饭店门,李长明就在附近小区寻找“猎物”。很快,一名挎着黑色手提包的单身女性被他锁定。李长明尾随该女子至某楼楼道处,迅速掐住被害人的脖子,将包内700元现金抢走。

法院认为,李长明以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依法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被告人李长明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对其从重处罚,遂判处李长明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文中所涉人物系化名 

   

  

责任编辑:王 雪    

文章出处:——摘自2015年4月10日《鹤城晚报》、《光明日报》,4月11日《钱塘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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