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深入推进党内民主政治建设,富裕法院结合工作实际,全面推行党务公开。
该院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张文为组长的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党务公开应遵循的原则和内容:凡属于《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其他党内规章要求公开的内容,党组织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干警和群众普遍关注和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引发不公现象的事项,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应进行公开。在公开的过程中,应坚持因地制宜、务求实效原则;坚持科学规范、突出重点原则;坚持积极稳妥、适当公开原则;坚持相互促进、协调发展原则。
该院对应向社会公开的事项,通过户外公开栏、法院快报、法院简报、电子橱窗、富裕法院网等载体均予以公开,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好评,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增强司法公信力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