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过节”今调解 能动司法创和谐
审监一庭坚持以司法为民宗旨,审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时,对附带民事部分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仅用十九天的时间就成功调解一件历时近五年、历经数次判决的刑事附带民事上诉案件。
2006年,被告人王某某参加葬礼时,擅自将王某涛的摩托车骑走,行驶过程中,与被害人陈某某相撞,致陈多处受伤,最严重处达伤残三级。案发后,一方面是肇事司机王某某家庭经济困难,无法及时赔偿被害人;另一方面因肇事摩托车车主责任及责任比例承担问题的争议,使案件几经波折。肇事司机王某某在服刑过程中死亡,更增加了案件的审理难度。今年上半年,原审法院再审判决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陈某某和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王某涛均提出上诉。陈某某认为原审法院判决王某涛承担的赔偿比例过轻,而王某涛认为自己不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多年积累的怨气使二人之间的矛盾一触即发。
案件上诉到市中院,为避免矛盾激化,维护社会稳定,审监一庭为如何妥善处理此案专门向主管领导汇报,并由副庭长担任主审人。经办案人多次约见双方当事人,针对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几经调解后,找到双方利益平衡点,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由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王某涛对陈某某的经济损失进行一次性赔偿,陈某某因此次交通事故不再向王某涛提出任何请求。
审监一庭对再审案件,坚持能调则调,撑起能动司法大舞台,人性化的司法让当事人感到了春天般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