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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子因抚养立案 法官重调解破冰

  发布时间:2015-11-27 09:21:50


 

20151125日。拜泉县富强人民法庭调解解决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

原告李磊起诉被告李德兴抚养费纠纷一案,拜泉县富强人民法庭受理后,了解到被告李德兴妻子张晓兰于20093月份去世,后被告与他人又组建了家庭,原告随其姥爷姥姥一起在明水县通泉乡生活,现在原告李磊已考上高中,就学费和生活费的问题,原告多次找被告商量,希望被告能够给予帮助,但被告表示自己生活困难,还有一对双胞胎要养活,确实拿不出钱供原告上学。所以原告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支付抚养费。办案法官了解相关情况后,考虑到原、被告特殊关系,如果按正常程序判决的话可能面临两个后果:一是原、被告关系进一步恶化;二是判决内容无法顺利执行。故在受理当天就及时找到被告希望能够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纠纷,被告称自己原来也一直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帮助孩子,给孩子一些零花钱及生活费用,但因为和现在的妻子育有两名子女,妻子还常年患病,确实没有能力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经办案法官耐心细致解释,经过近三个小时的调解工作,原告也体谅被告的实际困难,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原告的姥爷说,多亏了法官同志,要真的对簿公堂的话,他们父子之间可能就再也不会坐在一起了,现在经过你们调解,我们现在还是一家人。(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王 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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