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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法院传播正能量争先创优系列报道(二)

站在执行一线的带头人

——记甘南法院执行局局长陈晓峰

  发布时间:2015-11-27 09:31:26





 

一年四季架着眼镜,外表上高高瘦瘦的,带着些书卷气,这些斯文儒雅仿佛与他的工作很不协调。而偏偏是这种书卷气成就了他,使他形成了刚正不阿而又缜密细致的办案风格。他办案细致入微,并努力把这些案件办成“精品”。他就是甘南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陈晓峰。

爱岗敬业、无私奉献。陈晓峰从1995年到甘南法院工作,至今已有20年了,从最初的甘南镇法庭的书记员成长到今天的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这与他的人格魅力和努力工作是分不开的。我们都知道,执行工作是整个法院业务的难点,是体现审判工作成果所在,历来就有“农村计划生育难,法院执行工作难”之说,而他却在这一老大难的工作中扎根了十几年,无私奉献,勤奋工作,把美好的青春年华贡献给甘南法院的执行工作,同时还担负着指导、协调、管理、帮助法庭办理执行案件的职责,各项工作均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勇挑重担、率先垂范。执行局是甘南法院人数最多的部门,但是真正能够执法办案的人员有限,用我们的老话来说就是“五个手指头都能数得过来”,在办案过程中需要大量的人手,再遇到一些不配合的当事人,可以说是难上加难,“人少案多”“难度大”是多年来困扰执行局工作的一个难题。特别体现在今年,执行局新收了1000多起案件,位居全市各院之首,案件数量多、难度大。陈晓峰以身作则,亲自执结了100多起案件,起到了表率作用。举个例子来说,近日,甘南法院执行局成功解决了一起上访老案,这是一起典型的执行难、难执行的案件。原告高某诉腾达热力公司拖欠货款一案,经甘南法院判决被告腾达热力公司给付原告高某投资款18万元。判决生效后,高某申请执行,由于腾达热力公司经营不善,倒闭后被政府托管,后来县里集中供热改造,政府和同利热力公司签订合同,同时把腾达公司债权债务转给同利公司,但是债务清单里没有体现出高某的债务,同利热力公司不同意负担。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追加了同利热力公司为被执行人。由于期间经历了腾达公司的倒闭、同利公司的接收、执行主体的变更,办案人的变更、案件办理了有十多年的时间了,期间产生了10多万元的利息,同利供热公司只同意给付判决款项,对于利息的部分存在争议,认为应该由政府给付这部分利息款。该争议一直没有得到解决,高某多次赴省进京上访。临危受命,陈晓峰承担起了该案的执行工作。这个时候同利供热公司也由于经营不善,已经没有给付的能力,经查,建设银行尚欠同利供热公司10多万元供热管网改造配套款,陈晓峰与建设银行沟通,要求建设银行把欠款给付同利供热公司并转付给高某,经过陈晓峰多次协调,建设银行同意把钱给付高某了。一起复杂的、需要多次变更诉求的案件被陈晓峰巧妙的化解了。这样的案件在执行局还有许多,但是在陈晓峰的带领下,执行局的每一位人员都没有懈怠和抱怨,都努力地把完成自身的执行工作作为第一要务,目前,执行局执行案件已执结了将近700件,执结案件数量在全市基层法院名列前茅,得到了中院的认可。

一张一弛、管理有道。我们说一头狮子领着一群羊可以战胜一只羊带领的一群狮子。这充分说明了一个团队中领头人的重要性。陈晓峰在执行局这个群体中就“扮”好了这个领头人的角色。以前执行局被称作“老头队”,人员年龄偏大工作能力参差不齐。但是他“啃下了这块硬骨头”,根据每人不同特点,合理调配案件,形成全局“一盘棋”。在他任职期间,加大执行力度,全力清结执行积案;整合优势力量,集中办理执行案件;充分利用有限工作时间,加班加点;采取教育疏导与强制执行相结合的办法,全力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力争促成执行和解;对确无执行能力的案件,穷尽执行措施及“四查”后,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通过这些措施,能够发挥各自特长,使全局人员上下一心,团结一致,为甘南法院的执行工作增光添彩。

办不完的案件,干不完的工作,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陈晓峰在忙忙碌碌中过着每一天。作为一名法官,他是满足的,也是幸福的,因为他把自己的心血和汗水奉献给了他所热爱的政法事业,他在奉献中体味到了快乐,在生活中过得充实并且赋有意义。

 

责任编辑:王 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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