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源头治“访”
努力构建涉诉信访工作新机制
建华区人民法院院长 徐 江
近年来,我们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支持下,在上级法院监督指导下,强化治理源头,坚持多措并举,努力构建涉诉信访工作新机制。经过三年的不懈努力,扭转了信访工作被动滞后的局面。中央政法委交办的3起案件、最高院和省法院督办的18起案件,全部息诉息访。院长督办的31起信访案件,化解30件,息访率达97%。对80%以上的初访案件做到了化解在当地,有效控制和减少了越级访数量。我们实现了涉诉信访案件逐年下降、无集体访案件、“敏感期”登记为“零”的工作目标,先后被市中院、区委、区政府评为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共有5人次受到省、市法院涉诉信访工作表彰奖励。
一、客观分析形势,增强做好信访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
2009年,新一届院领导班子组建后,我们从提高思想认识入手,注重增强为民意识、责任意识和“信访工作无小事”意识,努力改变信访工作被动局面。一是针对近年来法院信访案件居高不下问题,召开党组会,认真听取信访工作情况汇报,从信访个案中查找问题产生的原因和工作漏洞,认真清理信访积案。二是针对个别领导对信访工作不愿抓,个别干警对信访案件不愿办,信访责任没人负的问题,建立领导责任制。确定“一把手”为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对信访工作负全责,副院长对分管部门负领导责任,庭长对信访案件负具体责任,按照这一原则,实行主管领导包案,责任到人,落实信访任务。同时,召开全院干警大会,明确提出工作要求,使全体干警充分认识信访工作无小事。增强了做好信访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三是积极与政府信访局、涉诉信访领导小组办公室、人民调解组织和政府相关部门联络,相互配合,加强信访信息排查稳控等工作,形成信访工作联动机制。营造了领导带头抓信访,干警人人想信访,职能部门管信访的强有力工作格局。三年来,共召开专题信访工作会议20余次,研究信访案件60件次。
二、强化源头治“访”,努力减少涉诉信访案件发生
实践证明,要控制涉诉访问题的发生,必须强化源头治“访”。
一是严把涉诉信访入口。坚持依法立案与慎重立案相结合,立案审查与疏导相结合,对不属于法院管辖的案件,积极做好引导工作,帮助群众在诉讼外寻求更好、更快、更直接有效的解决途径,尽可能控制不属于法院管辖的案件进入诉讼程序。三年来,我们引导群众到相关部门解决群体性纠纷10余件,从源头上减少了上访隐患。
二是坚持信访风险评估。在立、审、执各个环节,对案件进行信访风险评估。认真评估上一环节、前一程序中案件存在的信访风险,及时采取化解措施,并向下一环节、后一程序作出提示。对有上访苗头但办案部门已穷尽措施,仍无法独立解决的案件,由办案部门随卷填写评估意见,上报信访办统一建立台帐,制定化解预案,实行重点管理。对存在风险的案件,本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原则,由办案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加,及时予以化解。对可能引起信访的案件进行仔细排查,逐案制定稳控措施和化解办法,全程落实工作责任并督导检查。属法院自身原因的,依法予以重审或再审;属办案人员工作态度和作风问题的,真诚向当事人认错、道歉;属不能执行到位的,主动说明情况,争取当事人理解。
三是充分发挥诉讼调解作用。制定关于强化民商事案件调解、执行和解指标考评规定。对诉前、立案及诉讼中调解,定指标、定措施、定奖罚,实行办案法官、庭长、分管副院长层级调解制。近三年,民商事案件调撤率始终保持在80%以上;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撤率在90%以上;执行和解率在50%以上,降低了涉诉信访率。
四是做好判后答疑工作。裁判宣告后,当事人对裁判提出异议、疑问的,原承办法官要就诉讼程序、裁判理由、法律适用等问题向当事人解释清楚,必要时,庭长和分管副院长也要认真进行答复。同时,判后答疑工作要记录入卷,作为对信访工作评查的一项重要内容。
五是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我们把责任追究作为源头治访的重要环节,做到“四个不放过”,即:不查清问题不放过、不解决问题不放过、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成效不明显不放过。对出现越级上访的,从严追究信访责任人和部门领导的连带责任。三年来,对12名干警实行了适度责任追究,其中通报批评14人(次)、停止审判(执行)权3人、诫勉谈话4人,并有8人(次)被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三、科学整合力量,全力破解涉诉信访疑难案件
我们从切实解决涉诉访群众合理诉求入手,因案施策,力求从根本上化解涉诉信访矛盾。
一是整合资源,合力破解。由院主管领导牵头,抽调后备干部和业务骨干组成联合工作小组,集中力量,解决疑难案件。如宫秀芳上访案,在案件三级终结后,我们制定了周密的预案,组织40多名干警,依法强制迁出住房,对被执行人及其他干扰执行的人员分别予以拘留、罚款、向所在单位发司法建议。一举震慑了无理闹访,阻碍执行的上访人及其家属,通过依法严格审慎的执行,达到了息访的效果。
二是领导包案,重点推进。我们将重大、复杂、敏感案件以及多年仍未完全化解的“骨头案”,定为一类案件,由院长、副院长亲自包案解决。如吴少文申请执行案,被执行单位多次更换领导,导致12年未能执结完毕。此案被定为一类案件后,包案领导多方协调,数十次走访被执行单位,现已执行回本金17万元,利息8万元,使一起执行无望的案件基本得到了解决。
三是借助外力,联合化解。对法院自身无法解决的重大疑难信访案件,我们紧紧依靠区委领导,争取政府支持,目前已协调资金50万元,对23起申请人极度困难的、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法院已穷尽执行措施的案件实施了司法救助,化解了一批疑难信访案件。省法院以工作简报形式推广了我们的做法,我们在全市法院执行工作会议上做了经验介绍,法制网、东北网、平安龙江网和齐齐哈尔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对我们的做法也做了相应报道。
四、完善工作机制,全力打造涉诉信访新环境
为实现信访工作规范化管理,我们努力完善工作机制,打造规范有序的涉诉信访环境。
一是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我们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初访案件接办制度,涉诉信访案件办理流程制度和院、庭长集体接访制度、院长接待案件督办制度、涉诉信访案件评查制度等管人、管事、管案的信访工作制度。
二是进一步完善双向沟通制度。在疏通信访渠道和规范信访秩序中,我们坚持既依法保障群众的合理信访诉求权利,又及时纠正非正常上访行为,特别是在“敏感期”,与当事人所在单位或当地党组织共同研究化解方案。对在程序中的案件当事人,采取“人盯人”的办法,防止越级访、非正常访。对已甄别备案,但仍有上访倾向的,依靠区委领导、政府的理解支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稳控。形成了法院说事、政府管人、各部门合力攻坚的信访工作新格局。去年,对不属于本辖区的6名无理访人员,及时与市政法委协调,移交当地政府负责稳控,取得了“交得出、稳得住、不回流”的效果。比如: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无理上访的李宏力,以拒执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对无理访的刘树柏,协调建华公安分局进行了训诫,打压了其无理上访的态势。
三是建立案外协调机制。我们在认真排查梳理的基础上,加强对上联系,争取协助与支持。如张瑛上访案,我们到最高院协调,将案件引入程序。对确需提起再审的,报市中院审理解决,目前有5起案件经过协调进入上级法院申诉程序审理。对需要确认无理访的案件,坚持及时准确上报,绝不拖拉。通过各项制度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严格的落实和执行,有效地预防和控制,解决了涉诉访问题,在全院上下形成了整体联动、全员参与、集体攻坚、及时有效化解矛盾,切实解决信访问题的工作格局。
虽然我院在解决涉诉信访问题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深知与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有很大差距,我们决心以这次全市法院院长会议为动力,不断创新思路、强化措施,努力提高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