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工作难度较大,但执行人员只要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努力学习业务知识,讲究执行技巧,用心执行,针对不同类型的案件和当事人,采取不同的执行措施,对症下药,是能够做好执行工作的。
一、较强的工作责任心是干好执行的前提
办理执行案件的指导思想应该以申请执行人、被申请人双方满意为目标,力求办案司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这项工作需要执行人员付出比常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本着对工作、对社会、对当事人极端负责的态度才能完成。
二、讲究技巧是办好执行案件的关键
执行案件不同于审理案件,不仅要履行严格的法律程序,更重要的是要切实解决双方乃至多方当事人的矛盾,这更需要执行法官谙熟世故人情,讲究办案技巧。
1、找准执行案件当事人双方真正的矛盾所在,对症下药,可引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不同的案件有不同执行方式,实践中,可以先从判决书入手,有针对性地找出双方当事人真正的矛盾所在,针对不同情况对症下药。决不能采用一刀切的方式,不论案件类型仅仅使用一种执行模式,更不能单纯履行法律程序。
2、注意照顾、保护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在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因为未履行法定义务,其权利的保护一般会受到忽视。但双方当事人权利平等,被执行人同样需要依法保护,决不能单纯为了执行而执行,不能因法院的强制执行而使被执行人陷入窘境。被执行人也要生活,要养老、要供养孩子上学,对家里确实困难的被执行人,应该从人情方面予以关心。执行时照顾被执行人的尊严和心理感受,尤其是被执行人在公共场合或家里有婚丧嫁娶的大事时,照顾他们的“面子”,给被执行人打个电表示祝贺或慰问,尽量不要在这时开着警车去找他们,更不能当着众人的面把被执行人带上警车。法官对被执行人的关心照顾往往使很多难于执行的案件取得突破性进展。
3、慎用拘留措施,对被执行人侧重于从法律和人情角度多做工作。笔者认为执行案件做工作,应从钝化社会矛盾入手,对于自然人尤其是农村百姓,应该从解决矛盾、稳定社会的角度以人情化语言打动当事人双方,主要从人情与法理角度做工作,一次不行两次,两次不行三次、四次……一条路走不通就换一条路,自己做不通工作就想办法找与当事人关系好的人帮忙做。如果做一两次工作不能执行到位,就将案件中止下次再恢复执行时工作就更难做了。
谨慎使用强制措施,特别是拘留措施,有些案件一旦使用拘留措施执行不到位时,下次就更难执行了。即便使用强制措施将案件执结了,也会使被执行人对法院、对申请执行人产生抵触乃至仇恨的情绪,社会效果不好。但对于被执行人是有履行能力法人单位,因相关责任人文化水平较高,一般又有法律顾问,执行工作应更多侧重于严格适用法律和遵守程序。
4、善于侦查,与被执行人打游击。有许多案件被中止执行的原因是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藏匿起来,让权利人和法官找不到,导致无法执行而中止。有时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踪迹立即通知法官,等法官到后,被执行人又逃掉了。找不到被执行人,法官头疼,权利人还会认为法官不尽力,对法院意见很大。这就需要执行法官付出更多,白天上班时间找不到,就等晚上打电话或到家里找,晚上找不到就等周末再找,无论这些“老赖”躲到哪里,都要把他揪出来。
5、紧急情况,随机应变。面对被执行人是强势群体,或是企图暴力抗法分子,一定注意控制局势,做好与相关部门的配合协调,防止事态扩大。
三、公正廉洁是办好执行案件的保证
清正廉洁是对一名执行法官最基本的要求。如果执行法官做不到这一点,即便责任心再强,执行技巧再巧妙,也还是干不好执行,反而会使自己失去法官这份神圣的工作。故而廉洁奉公,执法为民,应该成为一名执行法官的人生座右铭。
另外,在办案过程中执行法官应妥善处理与代理律师的关系。除遵循《法官法》和《法官职业道德》相关规定,保持和律师正常关系外,作为执行法官应特别注意,在发放执行款时,应严格审查相关手续,切不可因人情而漠视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