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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的态度

发布时间:2015-12-10 10:15:23


 

人常说:“态度决定一切。”作为人们在自身道德观和价值观基础上对事物的评价和行为倾向,态度是一种标准,也是一种准则,更是一种行为,代表着人们为人处世的基本态度和价值导向。

在林林总总的职业中,法官着实平凡无比;在司法服务之实践中,法官可谓重要一环;在司法公正的维系中,法官是为重要之基础。在经济平稳快速发展、社会正经历空前变革之今日,面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之呼声需求,应对司法服务与日俱增之职责压力,法官肩上之担子不可谓不重,其态度亦至关重要。法官唯有时刻兼具诚信、谦逊、理智、包容之态度,方能在纷繁复杂之司法服务中始终立于不败之地。

法官应以诚信为本。《论语·阳货》云:“恭则不侮,宽则得众,信则人任焉,敏则有功,惠则足以使人。”古往今来,因无诚失信而沉沙折戟之人不胜枚举。在司法之具体实践中,丧失诚信、被社会淘汰之法官亦不在少数。诚信乃法官之生命,司法服务之灵魂。皆因巩固司法之公信,离不开法官之诚信;化解群众之矛盾,离不开法官之诚信;夯实队伍之根基,离不开法官之诚信;凸显服务之成效,离不开法官之诚信。法官之司法服务,虽普通,但重要,虽艰巨,但值得。无论何时,法官都应以诚信为根本,树塑诚信之品德,做“言必信、行必果”之楷模,尽心尽力践行司法服务之职责。

法官应以谦逊为基。《焚书·杂议》曰:“能下人,故其心虚。其心虚,故所取广。所取广,故其人愈高。”法官身处司法服务之重要岗位,面对每天纷至沓来之当事人,在对当事人之迎来送往中,当有谦逊谨慎之态度,时刻以热情周到之服务解开当事人之心结,化解矛盾纠纷。在日复一日的服务中,法官当携谦逊之心、存服务之意,以一张笑脸、一声问候、一杯热茶、几句贴心话迎接当事人,以公正无私、方便快捷之审判执行服务当事人,以贯穿始终、清楚明了之释法明理说服当事人,以事无巨细、窝心体贴之服务举措宽慰当事人,为其带来温馨与和谐,始终给当事人以如沐春风之感。

法官应以理性为上。屈原在《卜居》一文中曾提及:“尺有所短,寸有所长;物有所不足,智有所不明。”个中自有深意,旨在告诫他人当时刻用理性之态度正确看待自己、他人及事物。身为法官,每日沉浸在案件之中,须不偏不倚,理智之心当常存焉。“好而知其恶,恶而知其美。”平日,法官谨守服务之职,抽丝剥茧、拨云见日、解开谜团,工作之繁重可想而知。对此,法官唯有保持内心之冷静、灵台之清明、处事之公允,不为情绪波动所累,不冲动处事、不轻言放弃、不妄下结论,始终以理智之心看待当事人之诉求,悉心处理各类案件,是为司法服务之必要元素,理当备受法官推崇。

法官应以包容为美。曹植著文《求通亲亲表》:“天称其高者,以无不覆;地称其广者,以无不载;日月称其明者,以无不照;江海称其大者,以无不容。”为人者,包容必不可少;为法官者,包容亦不可或缺。包容乃一门学问、一种美德、一种境界、一种幸福、一份财富。包容之于法官,可使其人格得到升华、心灵得到净化。“海纳百川,有容乃大。”法官学会包容,亦为包容自己。包容他人对自己有意无意之伤害,包容他人曾经之过失,包容他人对自己之敌视与仇恨,时刻彰显令人钦佩之气概,时刻沉淀人性之至善至美,时刻凝聚善良之精神,对法官而言,不能不有,以不可不为。

 

责任编辑:王 雪    

文章出处:梅里斯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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