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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泉法院“用公开促公正建设核心价值”主题活动征文---在“阳光下”建设核心价值

  发布时间:2016-01-08 09:14:41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坚持以公开促公正,我们在法治一线工作的人,要做的就是主动公开,接受监督,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处藏身。

英国历史学家托•富勒说过“法律一多,公正就少”,作为一名法院的工作人员,是不是应该反思一下呢?

严格意义来讲,公开与公正是密不可分的,想要达到公正,就必须公开,而公开之后也能更好的促进公正,二者相辅相成。

人们常说,“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而阳光就是公开。“公民犯罪,是污染河流;司法机关违法,是污染水源”,一切的公正都源于老百姓对司法的期待,如若我们不公开司法,如何建设核心价值?

作为民事审判庭的一员,平时接触的也是民事审判工作,在工作中,一个案件,无论适用的法律程序如何准确,审判的结果如何有法有据,如果过程上是封闭的,不为公众所熟知的,就有可能被视为暗箱操作。社会在发展、时代在进步,中国的老百姓已经不单追求等待法律审判结果那么简单了,他们想要参与其中,想要了解整个过程,只有切身参与了,他们才能认为那是公平的,因为他们全都亲眼所见,这些都是他们检验“看得见的公开”的重要标准。

自从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一直提出中国要发展,就必须建设法治中国,“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被理解为法治建设的“新十六字方针”,而正是国家的新要求,给了我们更严峻的考验和更高的要求,司法的公正性,也是法治中国建设中必须解决的问题。

如何衡量一个国家的法治是否文明、完善呢,那么公开和公正无疑是核心要素之一。公开也必须是全面的公开,试想,如果我们的司法公开是部分公开、选择性公开,那么公民对于司法的信任将会大打折扣,既然没有了信任,何来守法,既然不会守法何来法治社会?公正与法治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就失去了成长的空间和可能,所以公开彻底与否,直接关系到核心价值观的建设与发展。

“大明无私照,至公无私亲”,想要让司法公正,就必须公开,把司法过程放到阳光下晾晒,让所有的人监督,让人民去参与、衡量司法的公正与否,也不给那些不公正司法之人以任何机会,才能真正达到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目标,也才能真正达到法治中国的宏伟目标。

 

责任编辑:王 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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