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23日中午,47岁的王某与朋友途经齐齐哈尔市某中学附近时,竟然被路边突然倒下来的树砸到了!王某趴在地上无法挪动身体,朋友赶紧向附近的派出所报案请求帮助,派出所第一时间出警并拨打了120电话将王某送往医院进行救治。经诊断王某颈部损伤、颈椎间盘突出、颈椎骨折伴错位。
让人疑惑的是这路边的大树怎么能说倒就倒呢?原来是因为长年无人看管维护,树木已经中空腐烂,早就张开害人的“魔爪”等着行人“落网”,而王某就成了倒霉的受害者。
经齐齐哈尔市公安局北局宅派出所调查,该树木系哈尔滨铁路局农林管理所所有。农林管理所在王某住院期间为王某支付了4,000元医疗费,其余费用均由王某个人垫付。王某多次找到农林管理所协商赔偿一事,但农林管理所负责人称他们是二级法人单位无法协商只能由王某提起诉讼。因此,王某向铁锋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哈尔滨铁路局农林管理所依法赔偿各项费用共计40余万元。
2014年12月,经过第三次公开庭审,法院认为,哈尔滨铁路局农林管理所作为铁路林业主管部门,对铁路林木负有管理职责。因林木折断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哈尔滨铁路局农林管理所作为砸伤王某树木的管理人,没有及时对树木进行查看和管理维护,应对王某的损害后果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王某的遭遇可谓飞来横祸,要防止类似悲剧重演,行人在行至街道两旁的树木下时就应多加小心,但这终究不是治标治本的好方法,最根本的是相关部门一定要对所管辖的树木,尤其是针对人流量大、人员活动密集的地方,做好树木的定期检查、维护、修葺等工作,以保证树木的健康和行人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