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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山法院法官:秉公执法照天地 为民解忧暖人心

  发布时间:2016-01-12 09:38:22




 

“感谢克山县人民法院,感谢西城法庭张立彬庭长、周挺进法官,要不是克山法院的法官秉公办案、执法如山,我这损失就要不回来了。你们为我伸张了正义,主持了公道,我无以为报,请人制作了一面锦旗,以表达我的心意和对克山县人民法院西城法庭法官们崇高的敬意!”

201614日上午刚上班,家住北安市城郊乡熊爱辉到了克山县人民法院,说了上面一段话。

原告熊爱辉在北安市城郊乡新华村是种地大户,2014年春天承包了8000余亩土地种植了玉米及大豆。201473日,原告熊爱辉在克山县西城镇于某华、张某庆手中以185,000.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台二手“约翰迪尔”C100型号收割机。本打算用买来的收割机能增加自己的工作效率,可是没想到该收割机刚刚使用就出现不少毛病,而且马力不够。在对机器维修过程中发现该收割机并型号并非是C100,而是经过二被告经心改装过的3316型号收割机。经克山县物价局作价,该收割机实际市场价值为137,596.00元。原告维修该收割机花费了27,458.00元,因该收割机经常出毛病而且马力不够,原告2014年秋收时雇用别人收割机作来花费了271,000.00元。据此,原告熊爱辉于201592日向克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该收割机的买卖合同,同时要求二被告赔偿损失总计550,000.00元。

周挺进法官接到此案后,先后数次到克山县公安局、检察院、物价局调查走访,认真详实的了解案情,并依原告申请立即冻结了二被告银行账户150,000.00元。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周挺进法官又多次到北安市城郊乡新华村、二井镇及五大连池市调查了解情况。同时对二被告讲解买卖合同的相关法律法规,使二被告认识到了因自己的一时贪念对原告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经过周挺进法官多次调解,最终原、被告双方答成了调解协议,二被告在退还给原告购车款185,000.00元,并赔偿了原告各项损失总计150,000.00元。

原告熊爱辉说,此案从立案到结案仅仅用了50天的时间,周法官先后几次及时到各地及各单位调查案件,送达法律文书,这让他很感动,也让他对中国法治建设充满了信心。他会把克山县人民法院“秉公执法、办事高效”的事迹告诉身边的每一个人,将中国法治的正能量宣传下去。

金碑银碑不如老百姓的口碑。“秉公办案、执法如山”字字值千金,因为它承载了百姓对法官的赞誉、感谢和对法院工作的肯定。这也告诉我们,只有公正司法、秉公执法、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才能真正赢得群众的信赖。

 

责任编辑:王 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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