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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人民法院十大亮点人物之张爱华:春泥护花 只为责任

发布时间:2016-01-13 14:02:23



 

人物简介:张爱华,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审判员。曾当选“四川省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四川省我最喜爱的政法干警”,2014年获“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个人”,2015年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四川省先进工作者。

办案故事:“张阿姨,我现在在公司上班,和同事们相处得很好,老板也很重视我。今天是您的生日,我只能用简单的礼物表达我对您的敬意和感激,祝您生日快乐!”这是20145月张爱华收到的一封信,写信的小黄是2012年张爱华审理的一起故意杀人案的被告人之一。因控辩双方对小黄犯罪时是否年满14周岁产生争议,张爱华奔走于医院、学校、公安机关之间,一一查证控辩双方提出的22项证据,最终确认小黄犯罪时未满14周岁,保证了案件正确审理。“这是我收到的最好的生日礼物,没有什么比浪子回头来得更珍贵。”张爱华说。

法官心声:法官在办好案的同时,要搞好“传帮带”,共同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蓝天。

责任编辑:王 雪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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