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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安法院执行局开展执行案件清理专项活动

  发布时间:2016-03-10 09:12:03


   为进一步优化地方金融发展环境,防范金融安全风险,推进“法制依安”、“诚信依安”建设,根据市中院总体工作部署,依安县人民法院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集中清理地方金融机构为申请执行人的执行案件专项活动。

   本次活动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以“五项重点工作”为保障,以解决“执行难”为突破,充分发挥司法服务地方经济积极作用,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全面提升执行工作水平,全力助推地方金融生态健康发展,为“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开好局、起好步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这次专项清理活动的范围是2015年12月31日以前立案而未能执结的,以龙江银行、哈尔滨银行、我县农合机构(包括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等地方金融机构为申请人的民商事执行案件。具体目标为:一是将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全部执结;二是全面提升地方金融机构为申请执行人案件质效,建立为地方金融机构提供司法保障长效机制。

  本次针对的案件范围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未结执行案件。其中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中止执行、发放债券凭证等程序性终结案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核查财产情况。申请执行人提出申请的,进行“四查”,并对财产线索进行核实。严格落实定承办人、定督办领导、定措施、定执行期限、定责任和重点案件领导包案执行的“五定一包”责任制,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为下步工作打下基础。

   在专项清理活动中,紧密依靠党委领导和政府支持,结合本地实际,统筹执行资源,克服案件分散,执行人力不足等困难,充分利用网络查控和失信惩戒措施,加大执行力度,加强执行威慑,密切与各职能部门协调配合,采取扎实有效手段,灵活有序推进清理工作,提高案件执结率和到位率,确保活动目标顺利实现。

   对执行难度较大、案情较为复杂且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仍不能执结的案件,将采取成立专案组等方式予以专项清理,攻坚骨头案、疑难案,确保按期完成清理任务。对失信行为、规避行为、拒执行为的惩戒和打击力度,要充分利用失信被执行人发布制度,全方位挤压失信被执行人生存空间,利用限制出境、限制参与招投标、限制高消费、限制融资投资置产等措施,已发对失信行为进行打击。


   执行人员将严格按照省法院《关于在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发布被执行人不履行债务信用信息工作规程(试行)》有关规定以及齐齐哈尔市三机关联合下发的《齐齐哈尔市政法三机关加强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为依据,依法严厉打击拒执犯罪行为。要充分运用拒执罪自诉等法律规定,对有关案件中有转移、隐匿财产,逃避执行等拒不履行判决、裁定,逃废金融机构债务行为的被执行人,依法坚决打击,绝不姑息。

责任编辑:林德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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