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张春华和李茹的婚姻走到了尽头,经过法院依法审理,二人因感情破裂判决离婚,两人的婚生子张明由女方李茹抚养,张春华每月支付给张明抚养费300元。后张春华外出打工,而倔强的李茹也没再找过张春华,她想靠自己的努力独自抚养张明成人。
七年后,已经10岁的张明上小学二年级,渐渐长大的张明加重了母亲李茹的负担,李茹决定找到张春华要抚养费,可是时隔多年,张春华已经联系不上,无奈下,李茹拿着当年的判决书再次来到法院,希望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李茹申请执行后,负责此案的执行法官通过原判决书上张春华的身份证号经过一番查找,终于找到了张春华现在的联系方式,张春华接到法官的电话后十分激动。原来,张春华已在外省定居多年,中途也曾回过老家寻找过儿子张明和李茹,可都没有找到,现在他十分想念孩子,他表示愿意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今后会按月给予孩子抚养费,过去七年的抚养费也会全部补偿,只希望法官能够安排父子相见。
一周后,从外地赶回的张春华与儿子张明在建华区人民法院的执行局里相拥而泣,并当场拿出一万元的抚养费交给李茹。
此案经过建华法院执行法官的努力,案件顺利执结,申请执行人当场对执行法官鞠躬表示感谢,同时被执行人也感谢是建华法院让他们父子再相聚。
法官们司法为民、高效执法的精神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认可,看见张春华眼里流出感动的泪水,法官们的心里也特别温暖。(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