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说“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言语中透着一丝哀伤,一点惋惜,一份无奈,一份留连。但有这样一个即将退休的老共产党员、人民法官,他将有限的工作时光投入到无限的人民司法事业中去,以无私奉献的党性和法官豪情写下了一段段感人至深的人生篇章。他以他的行动告诉人们什么叫为“天平”增辉,为党旗添彩,揭示了这样一个豪迈的人生命题:如果夕阳真是无限之好,那么虽近黄昏又何足惧哉!
还有一个月就要退休的铁锋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郑义法官在4月11日感到有些纠结,这纠结源于他这天执行的一起案件。打算在退休前将在手所有案件都执行完结的郑法官将被执行人李某传唤的法院,要求他必须在月底前向王某履行给付2400元赔偿款的义务。本来,李某与王某都是从事刮大白、粉刷建筑墙体工作的两名通情达理的女子,在一次共同打工期间,因为雇主分配报酬不公,二人发生矛盾进而相互厮打,在打斗中王某受伤。经铁锋区法院审理,判令李某赔偿王某2400元医药费等经济损失。原本是一场小纠纷通过诉讼得以解决,但李某认为如果如数给付王某赔偿款,自己将在从事多年的务工行当丢尽颜面,以后可咋混了?况且正值其丈夫在外省一工地打工受伤,花光了家中全部积蓄,确实无钱赔偿王某。受理王某申请执行案件后,郑义法官多次找李某做工作,力争通过和解的方式解决次执行案件。眼看半年过去了,郑法官还有一个月就退休了,执行局负责人提出再换一个法官承办这起案件。郑义说,“还是让我把手中最后一起执行案件圆满画上句号吧,双方当事人都不容易,如果换个法官将被执行人一拘留,案件也就结了,但涉案2000多元钱的案件,让本来生活窘迫的被执行人承担‘牢狱之灾',于法有据,但我在情感上通不过去。执行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和我女儿年龄差不多,都很不容易,实在做不通工作,我来给申请人支付这2000多元钱。”
做了一上午的工作,被执行人终于同意履行赔偿义务,让其朋友下午到法院送执行款。中午,郑法官将李某领到法院食堂,向领导说明情况,请被执行人李某在法院吃了一顿午餐。下午,李某的朋友送来了2000元执行款,郑义法官又拿出400元刚刚领回的工资,了结了法官生涯的“最后一案”。
一名临近退休的老同志何以能把工作干得如此细致入微,在他的心灵深处究竟有着怎样的情怀?在郑义法官“两学一做”活动学习笔记上,我们找到了答案。在笔记中,郑法官说,只有奉献,才是舒心的享受;办好案件,才是踏实的生活。老法官、老党员郑义用行动传递了这样一个道理,把每一件平凡的事做好就是不平凡。从军营走进法院那一天起,郑义法官就深深地热爱着这份神圣的职业,并为之作出了无私的奉献和牺牲。他无论从事刑事民事还是执行岗位,从不挑拣,干一行爱一行,他的敬业,不仅把法律的信息传递给了当事人,也在工作的点滴中传递给了身边所有的同事们。
这就是共和国的法官,基层法院的老共产党员,或许,他的故事不够轰轰烈烈,或许,他的事迹不够惊天动地,但他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默默履行着自己的职责,默默践行着“群众利益无小事、于细微处见精神。”正是因为郑义法官这些充满正能量的法官们,才让人们明白了,法官、共产党员不仅是一种光荣,更是一种责任,一种奉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