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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考核验收组对齐齐哈尔中院“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进行考核验收

  发布时间:2016-05-16 16:00:12


















    5月14日下午,以国务院法制办冯之光局长为组长,人社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农业部为成员的国家“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验收组对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节能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国家考核验收组一行在黑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巡视员赵长山、齐齐哈尔市委常委、副市长佟永春等省、市相关部门领导的陪同下,实地察看了齐齐哈尔中院的低温中央空调机房、光伏发电机房以及新审判综合楼内的各项节能设施,听取了齐齐哈尔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徐江就齐齐哈尔中院贯彻“十二五”时期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完成情况的汇报。

    齐齐哈尔中院通过强化节能管理、增强节能意识、建立节能制度、创新节能方法、采用节能新技术、新设备等多方面的努力,2015年与2010年相比,全院人均能耗下降了16.65%、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了14.73%、人均水耗下降了14.35%,超额完成了“十二五”期间节约能源资源的工作目标。

    齐齐哈尔中院在建设新审判综合楼时,采用创新技术,形成了无污染、零排放、循环利用的节能新模式。一是采用地温中央空调供暖制冷。利用射流式地温地源取能供热制冷热泵系统,冬季将地下深层零上5-7度的地温地能经取能器取能,可使温度提升10倍左右(50-70度)进行供暖,夏季反向循环制冷,经过一年的运行,整体效果明显,真正达到零排放、无污染。二是采用太阳光能光热电一体化综合利用技术。在屋顶安装光伏超导集热模块(太阳能专利技术)收集太阳能产生的电能,经储电逆变微网技术和输变电系统转换为交流高压电后上网售电过程;太阳能热水系统产生的热水(约60度)先进入地上储能器储存再共给用户,其余部分传输到地下储能器储存备用,需要时再将其输送到地温中央空调系统循环应用。太阳能和地温空调的综合利用均采用数字化只能控制,一年四季室温控制在18-26度。调试完毕发电能力将达到250千瓦时。

    徐江表示,齐齐哈尔中院将进一步提高对创建节约型机关重要性的认识。按照国家省、市相关部门的目标要求,和“两个务必”的要求,大力提倡艰苦创业,厉行节约,精打细算,不断加强制度建设,严格内部管理,使节能减排工作坚持常态化,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

    考核验收组对齐齐哈尔中院节能减排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冯之光认为,齐齐哈尔中院组织管理到位、措施制度完善,超额完成了“十二五”期间的节能工作目标。特别是大胆采用地温、太阳能等先进能源技术,应用效果较好,在齐齐哈尔市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中走在了前列,其先进经验值得总结推广。节能工作是一项关系子孙万代的长久性课题,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项工作均高度重视,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考核验收将成为常态化工作,希望齐齐哈尔中院始终如一的抓好这项工作,走到黑龙江省节能工作的前列。

责任编辑:李平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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