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如何写好法制宣传稿件
拜泉县人民法院 张喜军
作为政工部门,写好法治宣传稿件,责任在肩,义不容辞。法制宣传要为审判工作鼓与呼,要为行政管理呐与喊,要为全院各项工作的开展站脚助威。那么,如何写好法制宣传稿件,笔者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谈谈粗浅看法,仅供同行参考。
一、如何找准写好法制宣传稿件的切入点
实际上,法制宣传稿件的涵盖面非常之宽泛,稿源非常之丰富。笔者认为,以下几类稿源值得去参考。
工作经验类。对于基层法院来说,一些先进的工作经验和做法是宣传稿件最好的素材。因此,在日常工作中,要注重积累、总结工作经验,挖掘素材。比如《婚姻法解释(三)》实施后,我院全面加强了学习、培训工作:一是将《婚姻法解释(三)》的内容通过内网发到新闻板块上,供大家随时阅览、学习;二是组织民商事审判人员和书记员进行电视网络学习,正确把握该解释的精神实质;三是对书记员和法官助理进行了以《婚姻法解释(三)》为核心内容的业务考试和庭审记录比赛。通过加强学习,提升了干警对《婚姻法解释(三)》的应用水平,进而积累了一些工作经验,于是一篇《婚姻法解释(三)“粉墨登场”》的宣传稿件就撰写出来了。
审判案例类。近期,我院将部分优秀裁判文书传到内部网上,如果细心观察,就会发现有好多案件有一定的法制宣传作用,值得去写。比如,有一起因管教孩子,公爹将儿媳致伤的案件,这起案件是由于家庭内部纠纷引起的,是完全可以避免的。于是,我们写了《管教孩子起争执 公爹执斧砍儿媳》这样一篇宣传稿件,在齐齐哈尔日报6版《法治专刊》刊发。再比如,有一起无偿外借酒糟窖而致伤他人的赔偿案件,尽管被告借给他人酒糟窖是无偿使用,也无主观过错,但由于致伤他人,仍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因此,撰写了《无偿外借酒糟窖 致伤他人也得赔》的宣传稿件,在齐齐哈尔日报《法制专刊》上发表,起到了一定的法制宣传教育作用。
法制论坛类。就是针对某一法的实施,以及在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评论和建议。大家都知道农民工讨薪难,那么,为了保护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对于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或者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何根治这种畸形的社会现象,只能穷尽司法救济手段,将“恶意欠薪”入罪,从而加重违法成本。如果“恶意欠薪”,必然要付出沉重的代价,不仅仅是经济上的损失,而且还有刑事上的处罚,双管齐下,这样才更有利于对“恶意欠薪”行为的预防和打击。于是一篇题为《为“恶意欠薪”入罪叫好》的宣传稿件被市日报6版《法治专刊》采用。我们经常提到的“父债子还”之说,于是我们便撰写了《“父债子还”的法理解读》,在市日报6版《法治专刊》上刊发,让百姓真正了解“父债子还”的法理含义。
行为定性类。日常生活中,人们的行为如何定性非常值得关注。《买房两年未入住 也应补交物业费》、《转移债务未通知债权人被判无效》、《卖捡来的猪属不当得利》、《找不到媳妇儿 拿大姨姐出气》、《因施工争执打仗 一瓦工掏出八万》、《“调包”香烟的行为应认定为盗窃》等等,这些稿件就是针对人们的行为而编写的,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和教育意义。
法院文化类。目前,《鹤城审判》开辟了《法院文化》专栏,擅长写散文诗的作者可以投稿。去年,笔者所撰写的《读你—农村法庭工作人员札记》、《风采—献给工作在基层的女法官》等在《鹤城审判》上刊发。本人随团去华东五市考察学习,撰写的《忆江南·乌镇》被《香港凤凰新论坛》采用。所以说,文化类的稿件也不失为一种法制宣传的好形式,大家不妨一试。
二、如何把法制宣传稿件写得更精彩
选择好写作的视角,把握好宣传稿件的特性,是写好宣传稿件的关键。
时效性。要选择近期的素材而不能选择太久远的素材。比如春季我们“如何为三农案件服务”、“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如何开好局”,只能在特定时间段去写,在特定时间段发表,否则过了这个时间段再写,已没有实际意义。
新颖性。就是要选择日常生活中比较新颖的素材供人们阅读欣赏。比如《私买野生梅花鹿主动投案获轻刑》一稿,讲述的是被告人花1000块钱买只野生梅花鹿饲养,不想却触犯了法律,已经违反了国家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构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虽获从轻处罚,仍应缴纳2000元罚金。
指导性。要求所撰写的法制宣传稿件具有指引或指导意义,以正确规范人们的行为。众所周知,廉租房制度是为了保障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设立的。廉租房承租的对象是特定的,故不得转让。同时,从继承法的角度讲,承租权不是继承权,因此说,在租赁关系中,承租人只享有出租房屋的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房屋的所有权只属于出租人一方。如果廉租房住户擅自转让和继承,则违背了《廉租住房保障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必然要承担违约的法律责任。所以,为提醒廉租房住户遵纪守法、按章办事,于是便写了《城镇廉租房不可转让和继承》一稿。
警示性。要求所撰写的法制宣传稿件具有一定的警示教育作用,让人们在社会生活中有所为,有所不为。比如劝酒,虽然符合传统善良风俗的民族特质和待客习惯,主观上并无过错,如果造成不应有的损害,就应本着法律的公平原则,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好心劝酒也担责》一稿给好劝酒者以一定的警示,告诫好劝酒者劝酒要适度,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规范性。法制宣传稿件要按照主流媒体或其他网站要求的格式去写,且稿件题目要新颖抢眼,文字要通俗干练,故事要趣味性强,情节要环环相扣,达到事理明了,法理明晰,在人们欣赏稿件的同时,感悟生活中的点点滴滴,从中受到深刻的法制教育。
三、如何把握好法制宣传稿件的“度”
要写好法制宣传稿件,还要把握好“五个度”,即高度、精度、深度、角度和广度,才能积极彰显法制的亲和力和权威性。
高度。只有站在大局的高度,时刻紧扣时代的脉搏,把握发展的走向,才能真正做到思考深一些,观察细一些,反应快一些,确保紧跟时代前进的步伐;也只有站在大局的高度,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才能真正做到牢牢把握主动权,确保法制宣传工作的正确方向。
精度。法制宣传,涉及到人民法院工作的方方面面,既有案件审理程序上的精细报道,更有实体结果处理上的深度分析。无论涉及哪一方面,都不能出任何差错。即使是一字之差,也会给人民法院的形象和司法权威造成难以挽回的影响。因此,唯有牢固树立细节决定成败的“精度”理念,将严谨细致的作风渗透到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才能真正做到不出任何纰漏,确保万无一失。
深度。随着民主与法治进程的深入推进,传统的结果式宣传报道,已远远不能满足时代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制宣传不能停留在对法院及法官工作动态的一般性报道,必须着眼“深度”,以公正的立场,对司法领域发生的各种新闻事件进行深度分析,才能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角度。众所周知,因为认识上的差异,同一件事,立场不同,视角各异,往往会取得不同的效果,甚至得出相反的结论。基于这种社会效果的要求,法制宣传只有瞄准“角度”,才能善于选择一些有代表性的人和事,从一个侧面来反映人民法院和广大法官践行司法核心价值观的感人乐章,确保正确的舆论导向。
广度。当前,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法制宣传的广度可谓前所未有。那么司法过程所蕴含或展示的丰富内容,仅仅依靠传统的单一宣传模式已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因此,司法宣传必须着眼“广度”做文章,紧跟时代变化和科技进步的步伐,坚决摒弃内容老套、形式单一的传统做法,积极探索和发掘新的宣传渠道与途径,不断丰富宣传的载体和形式,切实扩大法制宣传工作的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