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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泉法院实现“有案必立 有诉必理”常态化

  发布时间:2016-06-14 09:04:08


自全国法院实行立案登记制一年来,拜泉法院全面按照《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改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面对案件量和工作量的大幅提升,立案收案数量增幅近20%;为缓解工作量陡增和人员不足的矛盾,拜泉法院采取了一系列应对措施,努力践行司法为民的审判宗旨。

一是以立案登记制改革为契机,创新内部管理方案。案多人少是法院多年来难以解决的困扰,在增量不增人的情况下,院党组通过增设服务窗口,按立案环节合理配置人员及其职能等内部管理方式的创新,实现了多效应对,立案“一站式”运作明显,通畅便捷的作用得以高效发挥出来。

二是通过信访和诉讼服务的咨询、解答,引导当事人依法正确选择争议或纠纷的解决渠道。如劳动争议的仲裁前置程序,土地权属争议依法应向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申请解决。

三是导诉前移,凸显与当事人的直接对接。让当事人一进门的第一站即直接看到的是导诉环节,并通过导诉首先厘清当事人来法院干什么,开渠分流,使确来立案的当事人准确到位指定立案窗口,保证了立案秩序和效率。

四是严格把关,坚持原则。对不符合立案条件或依法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的纠纷,经解释当事人不听,坚持立案或者缠诉的,庭长专司其责,亲自当先,避免使窗口的正常秩序受到干扰。

  由于引入了多元化解矛盾机制,努力破解了纠纷数量压力,以求更好地做到“司法为民”,全面实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

责任编辑:林德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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