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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安法院:土地邻里起纷争 诉前调解巧化

  发布时间:2016-07-01 10:21:50



依法开展诉前调解是人民法院解决民事纠纷重要手段。几年来,依安县人民法院按照当事人自愿原则,在案件受理前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予以调解,减轻群众诉讼负担,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王某与李某是依安县红星乡文和村的两位老人,俩家是地邻,由于他俩家所在的农田地势低洼,淌水沟渠年久失修,两家老人都不愿意修缮,渐渐的矛盾就大起来了。为此,王某诉至依安法院红星法庭,就希望让法庭能够给他一个公正的说法和合理解决的办法。依安法院红星法庭干警吴迪与村里领导沟通,在征得双方同意后,由村里出钩机,把现沟渠填实,改回以前的淌水线。纠纷解决后,两位老人握着法官的手,感激的说,“没花一分钱,这么快就把我的地处理妥当了,你们法官真为老百姓办实事,太感谢你们了。”在法庭的协调下,村里也表示愿意多为孤寡老人服务。






责任编辑:林德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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