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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裕法院塔哈法庭人民陪审工作探索新路径

  发布时间:2016-07-15 09:10:13




   近年来,富裕县人民法院注重发挥人民陪审员的审判员、宣传员、监督员、调解员四项职能作用,富裕法院塔哈法庭积极探索新方法、新途径,强化人民陪审员在庭审案件中的参与度,以人民的视角,有力地促进了公正司法。

   首先,充分调动陪审员参加审判工作的积极性。我院人民陪审员绝大部分是兼职,本职工作十分繁忙。为保障陪审工作的正常开展,塔哈法庭庭长孙继承与人民陪审员所在单位充分沟通协调,保证陪审员参加审判工作的必要时间;研究制定了《人民陪审员工作管理办法》,规范了人民陪审员工作;保障学习和培训机会;对工作突出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其次,明确了陪审员的监督员职责。陪审员不仅与审判员“同审同权”,在参与审判过程中,发现审判程序和实体处理有问题或法官办案中有不廉洁行为等,有权及时向院党组和纪检监察部门反映。塔哈法庭能够充分发挥陪审员的监督职能,既是对司法审判工作的自我监督、自我约束,更是尊重和保障人民陪审员的实体权利。

   再次,注重发挥陪审员的民事调解员作用。陪审员来自不同的行业,都有各自的专长,塔哈法庭能够在案件审理中多次安排他们参加案件审理,陪审员能够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答疑解惑,促进当事人达成和解。在民事审判中,注意发挥陪审员来自基层,了解社情民意、贴近人民群众的优势,调动陪审员参与诉讼调解的积极性,陪审员参加审理的案件调解结案率达九成,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赢。

  近期,塔哈法庭在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的案件中,塔哈法庭邀请了陪审员孙庆勇,富裕县信用社职员,在案件的调解中发挥职能作用,专业性的为当事人讲解信用社借贷规则,加快案件调解,促进案结事了。

   最后,充分发挥陪审员的法制宣传员作用。陪审员来自各行各业,与群众有着密切的联系,塔哈法庭陪审员张士杰是当地的一名兽医,因经常免费给群众家畜看病,在当地有较高的威望,塔哈法庭善于利用他们与群众容易沟通的特点,在案件调解中让他们宣传法律、宣传法院、讲解法律;由于人民陪审员兼有本职工作和“法官”的双重身份,在生活和工作中,周围的群众喜欢向他们请教法律问题,不仅节约了司法资源,也为法律咨询者和当事人节约了时间和诉讼成本。








责任编辑:林德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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