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法院文化的内涵
龙沙区人民法院 郭晓锋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将文化建设做为我国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科学构想。最高人民法院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指出,法院文化是法院在长期行使职能过程中形成的道德观念、价值取向、理想信仰、思维方式、行为模式以及承载这些精神产物的物质载体的总和,是宏观的政治、经济、文化在法院的投影。建设先进法院文化对于落实国家文化建设方针、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确立有中国特色的司法权力、法院机构、法官职业的属性特征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法院文化建设是精神文化、行为文化、管理文化及物质文化的有机组成体。进行法院文化建设,促进法院自身建设的和谐,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必然要求,更是实现和谐社会的重要前提和保障。创建先进的、和谐的法院文化,其最终目的都是确保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有效贯彻实施,确保人民当家做主权利的实现。由于法院文化建设在我国司法领域是一个较新的课题,其理论性和实际指导性都很强,法学界和司法界对该课题的基本理论、价值取向等理解不一致,司法实践中各法院也只是根据各自的理解操作,故有必要加以研究。法院文化的形态渊源表现为精神文化、行为文化、管理文化、物质文化四个方面。
一、大力加强法院精神文化建设
法院精神文化建设是法院文化建设的核心,是法院文化建设的重中之重,它是以法院群体的心理、观念、信念、价值观及理论形态存在的法院文化,是法院群体意识的集中反映。而作为国家审判机关的人民法院是法律的具体运用与执行机关,体现的是社会主义法律的权威与尊严,实现的是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也就是说法院群体所反映的意识与价值观必然与社会主义法律的价值观相适应。因此,进行法院文化建设,创建和谐的法院文化,首先就要使每位法官及法院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核心价值观,不仅要熟知法律条文,更要客观公正的运用法律进行司法审判,严格做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确保社会主义法律价值的实现。广大法官是法院文化建设主体,是社会主义法律的直接执行者,其对法律的推崇程度直接决定了其在司法审判中的态度。其次,法律至上原则是是社会主义依法治国的前提,依法治国要求全体公民都必须树立社会主义法治意识,推崇法律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的作用。而在当前我国广大人群众上没有普遍树立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情况下,只能依靠从事法律工作的广大法律工作者,走在依法治国前列。一方面,积极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国家的各项法律制度,使广大人民群众树立法律思想与法律意识。另一方面,就是要运用法律的强制力,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分子,维护人民的利益和社会的安定。而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是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积极践行者,体现了社会主义法律的尊严与价值。因此,法院的各项建设,必须崇尚社会主义法律,以确保司法的公平与公正。再次,坚持法律至上的原则,还要坚决屏弃权大于法的思想。人民法院是一个追求真理,体现公平与正义的地方,是法的权威大于人的权威的地方。法院文化建设中屏弃权大于法的的思想,坚决抵制来自外界一些影响法律正常实施的声音,进行客观公正的裁判,以促进法院文化建设的和谐。
二、大力加强法院行为文化建设
法官作为社会正义的守护神,需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文化品位。因此,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必须切实规范法官的司法行为、言谈举止、人际交往等,努力培育法官符合职业道德要求的行为模式,确立法官共同的行为准则。
首先要抓好党建、廉政、思想等文化阵地建设,不断提高法官的思想觉悟和职业道德素质,切实增强法官的服务意识、廉洁意识、责任意识。法官的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不仅要靠自律和锤炼,更要靠先进文化的熏陶。法官职业文化可以促进法官建立起有效的自律机制,也有利于形成法官职业道德共同化,从而不断提升法官形象,树立司法权威。
其次要高度重视司法礼仪建设。司法礼仪包括法院外在装饰上的礼仪和法官个体行为的礼仪等。司法礼仪的真正意义在于它不仅通过庄严、神圣的形式,激发出一种心理冲击,使社会公众对司法产生敬畏和尊崇,而且强化了法官对公正裁判的角色感知,时刻提醒法官规范自己的行为,谨慎履行自己的神圣职责。
三是不断加强法院制度文化建设。法院制度文化是法院行为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通过对法官职业群体的行为设定一定的准则,对司法行为和心理进行合乎目的性要求的调整,从而达到规范司法行为,提升法院形象的目的。各地法院应大力加强制度文化建设,不断规范法官的职业行为,从而促进法官公正司法,增强社会公众对司法的认同感,维护和树立司法权威。
三、大力加强法院管理文化建设
管理的文化梯次是由科学管理发展至人本管理,再发展至文化管理。其中科学管理是前提基础,人本管理是发展方向,文化管理是最高境界,是一种无声的监督,可达到一种“无为而治”的境界。
在法院管理文化建设中,一是要加强制度化管理。按照由主及次分类制定、相互兼顾整体协调、刚柔相济宽严有度、条理清楚简明实用、立足现实兼顾未来的要求,建立法院规章制度,丰富和完善法院管理文化。同时要在具体实践中充分发挥制度文化的管理功能,使其在执法活动中既发挥硬性的法纪制约作用,又发挥软性的道德制约作用;二是突出“以人为本”的管理思路。注重情感管理,通过情感的双向交流和沟通,激发法院群体的积极性,清除其消极情绪。注重民主管理,让法院群体共同参与决策,鼓励其多提合理化建议,并对法院的各项活动进行监督,以命运共同体的形式调动全体人员参与管理的积极性,使其产生主人翁的责任感。注重自主管理。各部门、各人根据法院的发展战略和目标,自主制定计划,实施控制,实现目标,自己管理自己。要充分信任,充分授权,最大限度地激发每个人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三是探索文化管理。用先进的文化塑造法院群体,培养其高尚的职业道德操守,形成优良的法院文化氛围,从而使每个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都处在良好文化氛围的熏陶、感染、约束之下,实现自律与他律的交融。要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占领先进文化阵地,丰富法院的文化生活。加大文化设施的经费投入,兴建图书馆、娱乐活动室、体育馆等文体活动场所。积极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四、大力加强法院物质文化建设
法院物质文化建设是保证法院完成各项工作的需要,是树立法制权威的需要,是提高法院管理水平的需要,同时也是提高工作效率的需要。法院物质文化建设要体现现代司法理念,体现文化底蕴,体现人文精神。要便于科学管理,做到统筹规划、经济实用。威严庄重、布局合理、沉稳大气的有形物质环境不仅会对法官公正裁判产生无形的积极影响,而且会对社会公众产生无以替代的感知作用。法院通过物质文化建设向公众凸显法院文化底蕴和公正精神,能够有效增强公众对法院司法裁判的认同感和满意度,以此来塑造自身良好的司法形象。
具体而言,一是要搞好审判法庭建设。审判法庭要做到威严庄重、布局合理、设置完善,外观造型上要体现“沉稳大气”,给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敬畏和尊崇之感;二是要搞好办公场所建设。办公场所要经济实用、庄严庄重,要处处体现出法院的公正、中立、权威的精神风貌;三是要搞好司法装备配置。配置司法装备要适应审判工作的特点,不断满足审判工作的发展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