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最高院8月5日全国执行工作视频会议要求和最高院、省高院及市中院有关执行工作部署,推动我院执行工作高效开展,努力实现最高院提出的“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目标,经院党组研究决定成立执行警务组,并于9月12日下午在五楼会议室召开执行警务专项工作会议,会议由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邱天增主持。
邱天增副院长向大家宣读了铁锋法院关于成立执行警务组的决定,决定指出:铁锋法院将在执行局设立执行警务组,由一名法警队骨干带领三名队员负责协助执行,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对拒不申报财产,以及拒不执行生效裁判决定的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拘传、罚款、拘留、限制出境等强制措施;实施查封、维持执行现场秩序、集中执行行动,以及其他执行实施中需要完成的任务等。执行警务组成立后,由司法警察承担执行工作的实施,既增强了执行工作的强制性和权威性,又能对被执行人产生一定的震慑力,能够有效地加强被执行人履行债务的自觉性,大大提高执行工作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