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中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李国军当庭审结一起保险合同纠纷案件

  发布时间:2016-09-28 14:43:53






    近日,齐齐哈尔中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李国军担任审判长,对其主审的齐齐哈尔市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中心支公司与孟某某保险合同纠纷上诉一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经过法庭的细致调查、法庭辩论和上诉人最后陈述等环节,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协议,本案当庭审结。

    被上诉人孟某某在驾驶车辆时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因其投保了驾驶员意外伤害保险,故起诉投保公司要求理赔。经一审判决后,保险公司不服,上诉至齐齐哈尔中院。正值齐齐哈尔中院贯彻落实院、庭长入庭办案制度,让优质审判人员回归一线,该案被电脑随机分案系统分配给了李国军专委。

    李国军认真查阅了全部卷宗,召集合议庭成员分析了案情。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就孟某某所受意外伤害是否属于保险公司理赔范围,以及孟某某主张的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保险公司是否应予赔偿等焦点问题进行了举证质证和辩论。最终,在合议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就争议焦点取得了共识,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

责任编辑:李平玉    


关闭窗口